厂长花费重金,雇佣杀手,杀死举报人,江西萍乡此案轰动全国。然而,案中案的内幕更发人深思……
1990年12月8日上午,寒风瑟瑟。
江西省萍乡市至莲花县的必经之地——龙潭,盘山公路环绕着陡峭的崇山峻岭。
公安人员在忙碌着。公路两侧停靠着一辆乳白色轿车,驾驶员座位血迹斑斑。公路下面杂草丛中,横卧着一具男尸,已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经过公安人员仔细勘察现场,发现了一本驾驶证、一张身份证、一把榔头、一个起子。证明死者叫柳坤发,上栗出口花炮总厂的小车司机。接着,法医也报告了尸检结论:死者系他人用钝器、锐器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及颈、胸、背等多处创伤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死亡时间为12月7日晚上9时左右。
是谁,竟敢胆大妄为,用这并不高明的手段,将小车司机残忍地杀害于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深山公路上?
仅仅过了7个昼夜,萍乡市公安局经过大量周密的侦查,取得了令人震惊的结果:上栗出口花炮总厂厂长陈艳洪,花2万元重金收买杀手叶断德,将举报陈艳洪嫖娼、赌博、贪污等犯罪行为的本厂小车司机柳坤发杀害!
重金买杀手,杀害举报人!案情重大,全国罕见!
萍乡市检察院接到公安局对陈洪艳等人的报捕材料后,在及时做出对陈艳洪等重大案犯逮捕决定的同时,迅速将案情上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听取案情汇报后,立即指示萍乡市院迅速组织力量提前介入。同时,将案情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得知案情后,检察长专门批示:“望十分重视此案,抓紧审理,从严惩处,警告任何敢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坏分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迅速组成工作组,并于农历大年初七,在王检察长的亲自率领下,奔赴萍乡。
这陈艳洪到底是什么人?
萍乡市上栗区,全国有名的“花炮之乡”,生产鞭炮、烟花的历史源远流长。进入90年代,鞭炮、烟花制造业更加繁荣昌盛,遍地开花。上栗出口花炮总厂便是其中的一家。
而提起萍乡市上栗出口花炮总厂厂长陈艳洪,更是赫赫有名、令人刮目。
论外貌,陈艳洪其貌不扬:精瘦的身材,扁平的胸脯,黝黑的长脸,宽大的嘴巴上镶着两排腊黄的大板牙,颧骨突出,双眼凹陷。
论经历,也平平淡淡:1956年来到这个世界上,好歹混到了小学四年级,然后像其他人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懒惰的本性决定了他吃不了这份苦,于是他又干起了拉板车的活儿。80年代初,在举国上下改革开放的浪潮冲击中,他又丢掉老行当,不时与人合伙做起了龟胶、树木、纸张、鞭炮等小生意。1982年,善于投机钻营的他,才捞到了在上栗镇长平落星鞭炮厂做业务员的差事。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貌不惊人,语不出众的人,却志向远大,心比天高。1988年底,陈艳洪凭借别人的介绍和自己惯用的手段,很快结识了上栗镇原书记,他盯上了上栗出口花炮总厂厂长的肥缺,并且自信心十足。在1989年初决定总厂承包厂长的人选时,陈艳洪果然被当成“能人”,成为承包厂长的2个候选人之一。虽然有的同志表示担心,提出异议,但在最后做出的决定中写下的还是陈艳洪的大名。
在众人惊愕的眼神中,陈艳洪大大方方地坐上了觊觎已久的总厂厂长的宝座。他一鸣惊人了!
而翻开一本本厚厚的案卷,就可看到了他过去的斑斑劣迹:
单调、乏味的大板车的活儿,填补不了精神上的空虚。陈艳洪整天唉声叹气,欲罢不能。渐渐地,他迷上了赌博。起初他因口袋空空,只能小打小闹。随着他当上业务员,钱多了,口气也大了。他当上总厂厂长后,也没有丢掉这一爱好,相反,出手更阔绰。厂长嘛,身份总归不一般,怎能让人小看?
后来,他又喜欢看录像,每次看到屏幕上不良的镜头,他都有一股难以克制的冲动。然而,一想到远在农村的婆娘,就没了劲。他摸摸身上渐渐鼓起的钱包,眼光终于盯上了湖南浏阳的X X乡。他早就听说那边的女子开放得很,只是苦于自己没有钱。1984年的一天,他第一次悄悄地来到那地方,终于如愿以偿,度过了销魂一夜。之后,他连赌博也顾不上了,频繁地来往于那地方……
从1987年开始,他又盯上了上栗区的几个颇具姿色的女子。同时,与有夫之妇王琴勾搭成奸。1989年,陈艳洪因有了新欢柳美,被王琴突然发现。王与柳争风吃醋,大吵大闹,闹得满城风雨,不可开交。为了平息俩人的争吵,更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他慷慨地给王琴1万元作为赔偿费,给早期流产的柳美2万元。当地派出所终于知道了他的不法行为,重重地罚了他4000元。
人们沉思:是什么原因促使镇上做出让陈艳洪承包总厂的决定呢?
因泄密、受贿而批捕的年仅29岁的原书记易新田(当时为镇长)说:“前书记是老同志,他的话我们一般都很尊重;再说总厂亏损已有好几年了,我们也急于找到能赚钱的承包人。虽然陈艳洪有劣迹,但他答应我们提出的承包条件。只要有钱赚,我们日子好过,其他也就好办了。”
这就是当时的镇长的自白。只是为了尊重老同志,为了赚大钱,而放弃工作原则,放弃用人标准,难道不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吗?
陈艳洪虽然相貌平平,文化低,但他深谙金钱的魅力,懂得“舍不得金弹子,打不到金丝鸟”的道理。他笃信的人生哲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下面我们来看看红极一时的陈艳洪是如何发挥金钱的神通的吧。
1989年3、4月份,山西某公司一个24人的代表团来到总厂,陈艳洪为了能谈成生意,毫不吝啬地给带队的2名负责人一个1000元,一个500元,其余22人每人送200元。
1988年,陈艳洪当厂长前夕,为了与大连某公司保持长期密切的业务关系,不惜花1.4万元购买江西五十铃汽车一部送给对方。这一招很灵,在以后的两年时间里,对方为总厂销售了300万元产值的花炮。
1989年,内蒙古某公司一个业务员来到总厂,陈艳洪交代部下好烟好酒招待外,还特意花高价雇来2个美女终日陪伴对方,让对方在好酒与美色的心满意足中签下合同。
陈艳洪凭借这些卑劣的手段,到1989年底的一年中,除了中饱私囊外,的确为总厂赚了一些钱,超额完成上交12万元利润的任务,得到了镇政府的表扬和奖励。陈艳洪成了镇里的摇钱树。曾几何时,对他的异议和指责似乎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吹捧和高帽。
但是,陈艳洪心里很清楚,光有这些还远远不够,他需要保护伞,一把万无一失的保护伞!
于是乎,在他秘不可宣的日记本里,就有了一串长长的送礼名单。各个系统,各行各业,只要他认为有用,哪方菩萨他都一一关照。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冰箱、电扇、香烟、美酒、茶油、现金等等,按照关系亲疏、级别大小,悄无声息地送礼上门,服务到家。
原上栗镇书记易新田被“糖衣炮弹”击中了。尽管易新田起初对陈艳洪并无好感,他爱人还时时提醒他,与陈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是,他经不住陈艳洪频繁的袭击,加上“不得白不得”的思想,易开始收受香烟、瓜子、白糖等小礼物了。随着胃口越来越大,他与陈艳洪关系也越来越火热,高级西装、吊扇、冰箱等收了连眼也不眨一下。
原上栗镇镇长廖德龙被冰箱“打倒”了。1990年12月10日,一封署名为“上栗镇部分群众”“关于请求查处上栗镇镇长廖德龙的报告”寄到萍乡市纪委,信中写道:“……他有许多优点,那就是自私、贪婪……单位个人送他的礼物,他从来照收不误,就连人家送给他的冰箱,他也心安理得……”
原上粟区农业银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张维和在金钱面前倒下了。银行贷款,对企业来说,意味着高额利润,意味着滚滚财源。陈艳洪深知此理,为了求得张维和在贷款上的关照,先后5次送给他现金9000元。
至于送给其他人员的名单,还有一大串。仅1990年中秋节送礼一例。这一年中秋节,为置办礼物,陈艳洪光是茶油就买了1300斤,以20斤为一份分装在塑料壶内,按陈艳洪开列的26位关系户名单,安排心腹人员,分头送礼到家。
就这样,陈艳洪以金钱开道,煞费苦心,编织成了厚厚的关系网。钱能买权,权能变钱,商品的权力化和权力商品化,这才是最危险的!当案发后,检察官发现陈艳洪行贿的蛛丝马迹,决心一查到底时,却感到时时处处都有一种声音在唱反调,成为无形的阻力,让检察官每前进一步却异常艰难。
然而,人民的检察官毕竟是为人民的。江西省、萍乡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无所畏惧,硬是冲破了各种无形的阻力和压力,让一张张搜刮民脂民膏而愧对人民、愧对国家的丑恶嘴脸曝光于人民群众面前。
那么,陈艳洪究竟有多大本事,支撑着庞大的日常开支呢?
——陈艳洪在1986年任上栗镇四海出口炮花厂采购员时,经手销给云南省日杂公司80箱炮花。因云南省日杂公司当时只收到10箱,剩下70箱一直未结账。直至1989年陈艳洪当上厂长后,对方才通知陈艳洪70箱炮花已收到。陈艳洪得知后,感到又是一个发财机会到了,亲自从上栗出口花炮总厂开具了发票和办理了银行托收。当云南省日杂公司将货款9200余元汇至总厂后,陈艳洪隐瞒不报,据为己有,贪污了这笔巨款。
——陈艳洪从1986年至1989年8月在总厂任业务员、厂长期间,由陈经办,总厂先后3次向山西某日杂公司销售花炮,但总厂只收到对方部分货款,还有4300余元货款则被陈艳洪神不知、鬼不觉地背着总厂挪为己用。
——1990年5月,陈艳洪代表花炮总厂与湖南浏阳某花炮厂协商代销花炮。双方协商同意,总厂代销某花炮厂的花炮,某花炮厂按货款的22%付给总厂回扣费。之后,陈艳洪突然提出,合同上写16%的回扣费与总厂结算,另外6%的回扣费,付现金给其个人。对方对陈艳洪的节外生枝,虽感为难,但为保持业务关系,只得同意。按这个条件,陈艳洪个人可得6.4万余元的巨额好处。只是由于案发,陈艳洪这一笔发财梦最终未能做成。
在办理陈艳洪一案时,检察官们的工作异常艰辛!因为陈艳洪死不认账。只有靠我们办案人员夜以继日地争时间,抢速度,兵分多路进行内查外调,一笔笔地核实,一点点地寻找蛛丝马迹,才使“127”谋杀案不仅仅停留在追查杀人凶手的问题上,才把陈艳洪贪污、挪用巨款的犯罪事实深挖出来。
经过检察官们近4个月的内查外调,查明陈艳洪从1988年以来,利用业务员或厂长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收入不入帐、挪用等手段,贪污公款7.3484万元,挪用公款5.8164万元。真是一只五毒俱全的蛀虫!
有道是:“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陈艳洪几年来苦心编织关系网的心血看来没有自费,该到了“鬼”为自己推磨的时候了。
1990年6月,上栗准备成立赣陌花炮集团总公司,据说,陈艳洪还是副总经理的热门人选呢!其实,这算得什么?他手上早就有了一个副区长的工作证,对外洽谈生意时,他不时地亮出副区长的身份,让对方顿增信任和敬意。但是,他连党员都不是,这又令他遗憾!
在易新田和廖德龙的操纵下,镇党委决定发展陈艳洪入党!入党志愿书迅速地交到陈艳洪手里。
1990年6月上旬,正当陈艳洪在总厂办公室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时候。一直对陈艳洪的所作所为知根究底的总厂小车司机柳坤发,出于义愤,再也看不下去了。遂躲在隔壁办公室,以匿名形式,愤然写下题为“这样的人能入党吗?”的举报信,信中列举了陈艳洪赌博、嫖娼、行贿、贪污等10个方面的问题,分别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有关部门查处。
出人意料的是,这封举报信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只是把这封信层层照转,也没有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相反,是强有力的关系网开始对陈艳洪起到关键作用了!
1990年6月的一天,上栗区某领导得知有人举报陈艳洪的消息后,为还陈艳洪的“人情债”,特将陈艳洪约到家里,告诉他这条消息,并表示以后如得到举报信,一定交给陈。
陈艳洪一听有人举报他,倒吸了一口冷气。谁有这个胆量,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他赶紧四处活动,打听匿名举报信的下落。经人提醒,他怀揣两条香烟,找到平时关系并不密切的原上栗区公安分局秘书科李科长,请求帮忙,并许愿日后报答。
1990年7月中旬,李收到了萍乡市公安局批转的举报陈艳洪的匿名举报信后,眼睛一亮,赶紧藏了起来,为徇私情,亲自将匿名举报信送到陈艳洪手上。
陈艳洪拿到匿名举报信后,叫来心腹,本厂供销科副科长刘德泉多次核对笔迹,认定是柳坤发所写。陈艳洪气得破口大骂:“这小子,我平时待他不薄,他竟敢告老子!看我不打断他的手脚!”
正当柳坤发企盼有关部门的回信而一直杳无音信时,他突然得知陈艳洪手上已拿到了自己的举报信,不由震惊不已、气愤万分!怎么办?是继续告下去还是就此罢休?柳坤发不是没有想过:再往下告,陈艳洪肯定不会放过自己。然而,一旦掀掉匿名的罩衣,而被众人注目时,就意味着自己已毫无退路了。他下定决心,破釜沉舟:“我还要告!一定要告翻他!市里告不准,我就告到省里去!”
1990年10月初,柳坤发又直接给萍乡市委书记写信,并附上内容与以前内容一样的举报信,请示“上级领导尽快来查处陈的问题”。
很不幸,这封信仍被当成一般信件,层层批转,最后转到书记易新田手里。易新田马上打电话叫来陈艳洪,将市委的批示当着陈的面撕掉后,把信交给陈,并诡秘地说:“这就等于几张废纸!”
殊不知,易新田等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却是为自己掘下了陷阱,将自己推进了犯罪的深渊。
陈艳洪对于柳坤发一而再、再而三地控告,恼怒之极!他内心非常清楚,柳坤发长期跟随自己,知道的内幕太多了。“无毒不丈夫”。陈艳洪下定决心要除掉柳坤发这个心腹之患。
1990年7月,陈艳洪将心腹刘德泉找来,谈了自己的计划,并提出要刘德泉帮助他找个靠得住的人去杀死柳坤发。
于是,刘德泉找到了自己的武打师傅、江湖游医叶继德。叶断德此刻正缺钱用,被老婆骂成窝囊废,他听后爽快答应了。陈洪艳见到叶继德后说:“我会赚钱,只要不告垮我,赚钱是容易的。这件事情办完后,给你2万元。”
3人多次一起商量谋害柳坤发的办法。制定了投毒杀人、拦路伏击杀人、静脉注射毒药杀人、以色相引诱杀人、以利引诱杀人等7种杀人方案。并由陈艳洪先给了叶继德1万元。
1990年11月,刘德泉又邀集他的妹夫梁跃富和梁国祝,按原计划多次在柳坤发必经之路伏击柳,皆因人没来或有人看见而没有成功。
叶继德开始接触柳坤发,发现他赚钱心切。于是,叶继德在征得柳坤发同意合伙做走私生意后,决定采用随车杀人的方法干掉柳。
1990年12月7日下午,叶继德和他用1000元请来的帮手叶光余带上作案工具,来到萍乡市赣西饭店等候,不久,柳坤发也开车到达。3人一起吃过晚饭后,驾车行驶在到莲花的公路上。当轿车开到自水岩电站附近时,叶继德对柳说:“停车,下面有一批走私货。”并要柳一同下车去取货。当时,天空黑黝黝的,伸手不见五指,夜间的寒气袭来,让人感到发抖,柳坤发不愿下车。
叶继德和叶光余下车后,走到一弯路处,叶继德小声地说:“这家伙不肯下来,在这我们不好动手。”于是俩人又上了轿车,并对柳撒谎说可能被人发现了,要柳开车往回走。
大约9点钟。轿车返回到长丰乡半山树龙潭地段,叶继德对柳说:“我还有一批货在下面,你停下车。”二叶下车走到车后一小路边,叶继德对叶光余说:“等下我们抽支烟,当我帮他点烟时,你就从后面敲他几个铘头。”并约好以咳嗽为号。
商量完毕,二叶返回车上。叶继德对柳说:“货人家拿去了,等下会送来,我们先抽支烟。”
正当柳坤发取出轿车上的点烟器点烟时,只听叶继德咳嗽一声,叶光余拿起榔头从后面对准柳的头部就是狠狠地一榔头,柳坤发当即鲜血四溅,昏倒在座位上。
叶继德见将柳坤发晕倒,随即把他拖出车外,见柳还有气,掏出带来的尼龙绳紧勒柳的脖子,一下将绳子拉断了。叶继德又马上抽出一把匕首对柳的颈部、胸部、背部以及双手一顿乱刺。杀死后,将柳的尸体抛在公路下面的杂草丛中。叶光余也把带有血迹的榔头丢进杂草丛中。之后,两人赶紧离开,第二天逃到湖南醴陵。
叶继德为了取得另1万元酬金,派叶光余带信潜回上栗。叶光余潜回上粟后,将信交给叶继德的儿子叶贤龙,要叶贤龙将信转交给刘德泉。刘德泉收到此信后,当即向刚从东北回来的陈艳洪要了1万元现金,交给了叶贤龙。叶贤龙马上将钱送给了叶继德。案发后,叶继德还潜回萍乡探听风声,之后逃到湖南、河南、安徽、新疆等地,最后在黑龙江的齐齐哈尔市落入法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5月27日,萍乡市检察院对这一特大恶性案件侦查终结,将陈艳洪故意杀人、行贿、贪污、挪用公款,刘德泉、叶继德、叶光余、梁辉富、梁国祝故意杀人,叶贤龙包庇,李汝节、易新田、廖德龙泄露国家机密、受贿一案,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久即开庭审理。毫无疑问。他们将受到法律无情而公正的惩罚!
然而,更重要的是要从陈艳洪报复杀害举报人一案中吸取教训。但愿,举报人的悲剧到此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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