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保山市召开的林长制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保山市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林草资源保护,以“林长制”力促“林长治”,为保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据介绍,截至目前,保山市林地面积达2219.32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7.6%,森林覆盖率69.83%,活立木总蓄积量1.24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0%,湿地保护率53.09%,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保山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山市境内有高黎贡山、龙陵小黑山、腾冲北海湿地等14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37.4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3%。
2021年,保山市委、市政府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后,各级相继印发实施方案或者工作方案。截至2021年底,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全市推行林长制单位1033个,设各级林长1985人,划定责任区6377个。市、县、乡三级成立了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林长制领导小组;同时,市、县两级还建立了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察的林长制工作督察体系,设立市级督察3名、县级督察15名。
今年1月17日,保山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启动会议,保山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杨军从“护绿、增绿、活绿、用绿、管绿、治绿”6个方面作了安排部署。随后,各县(市、区)相继召开林长制工作启动会议或者工作推进会议,压紧压实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
今年3月以来,市、县两级出台了林长制6项配套制度,同时,市、县两级还出台了《林长巡林工作方案》,建立了总林长令发布和“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从而使得林长制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截至目前,市级林长巡林调研共计15次。
随着保山市林长制全面建立和有效运行,全市林草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林长制作用初步显现。目前,保山市已完成营造林3.08万亩,义务植树40万株,实施年度草原生态修复项目3个,面积共计1万亩;组织各自然保护地开展了“绿盾2021”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督查核查整改,完成了《隆阳区博南古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开展了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2022清风行动”。
作者: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孙贵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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