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金融讯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深圳分公司的通知》,以下为原文:
深银保监复〔2022〕348号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筹建深圳分公司的请示》(海保字〔2022〕187号)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深圳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深圳银保监局
2022年07月18日
(编辑: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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