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7月2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刘 松的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陈海福的瓮安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旦 雍的瓮安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赵清微为瓮安县司法局局长;
吴禹君为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松为瓮安县商务局局长。
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2年7月2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县人民法院:
经2022年7月20日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免去:
刘忠明的瓮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卢昌劲的瓮安县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卢丹丹的瓮安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邓 衡的瓮安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肖义刚的瓮安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杨 会为瓮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杨 莉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肖义刚为瓮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邓 衡为瓮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卢丹丹为瓮安县人民法院猴场人民法庭庭长;
尚 月为瓮安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庭长;
王 莹为瓮安县人民法院中坪人民法庭庭长;
奚 艳为瓮安县人民法院珠藏人民法庭庭长;
张新媛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汤胜波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秦 康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晓峰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驰鑫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欣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 珊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金龙为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本文系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原创首发稿件
来源: 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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