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月18日讯 为深入推进淄博高新区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努力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活力,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积极性,根据市区两级全域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淄博高新区在全区展开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的申报范围为面积在0.5公顷以上的单位和10公顷以上的小区、村庄,申报时间为8月5日前。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将组织行业专家,从组织管理、规划建设、养护管理、配套设施等四个为维度,对参评对象的绿化管理机制、绿地率、植物造景、绿化设施配置、绿地保护等进行全面考评,对申报材料、音像资料等进行全面审阅,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对此前获评的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做出重新认定,年底前新评选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达到10%,并由市城市管理局向社会公布。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潘赞名 通讯员 庄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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