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货车司机,开了三十年的车了,就因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导致我的工作没了,三个还在上大学的孩子也可能被我影响,我真的非常后悔。”拟被不起诉人丁某某含泪说道。
近日,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对丁某某危险驾驶案依法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听证人员全面汇报了案情、详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承办检察官认定犯罪嫌疑人丁某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因此建议对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与会的听证员发表观点及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及拟不起诉的决定。
今后,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持续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文案:洪翊君、尹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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