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在纳税方面应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如果因代账会计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办理税收申报缴税,该怎么处理啊?”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机关六楼会议室举办的全县农业合作社法律法规知识及税收业务培训会上,24家苗木企业代表正热火朝天的咨询和讨论着。
原来,江陵县税务局在近期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通过“十问十帮”了解到全县农村合作社、经营农户产品的纳税人对有关税收政策不了解、企业代账人员财务处理不规范,于是便精心组织了一场解民忧暖民心的培训。
培训会上,该局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知识,并就如何加强农业合作社财务规范管理、规避税收风险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要求各苗木企业代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自查,进一步梳理在日常财务处理中存在的不规范或疏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在学习交流互动环节,各企业代表争相发言、提出疑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纳税人农产品属于自产自销的免征增值税……”业务骨干针对企业代表们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作为苗木企业代账会计,我发现乡镇企业老板纳税意识有待提高,召开这种培训会议,非常有必要,效果也很好,不仅让我们学习到了税收业务知识,还更加的知法懂法,给税务部门点赞!”参加此次培训会议的代账会计华平说道。
据悉,此次培训是江陵县税务局将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具体举措,旨在强化全县农村合作社监管,规范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增强纳税人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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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日报客户端
编辑:冯晨阳
责编:邓曼 编审: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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