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T庭秘密案,浮现了一场围绕20多亿财产的查封冻结“暗战”。
2021年6月至11月,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依据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的申请,作出(2021)冀0108财保33号、35号、5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了上海达尔威公司及案外公司、案外人的20多亿财产。
笔者分析发现,裕华区人民法院这三份裁定,错误套用了“财产保全”的外衣,看似合法,实则是严重违法。整体来看,裕华区市监局、法院更都是趋利执法。
事实上,趋利执法的现象早已引起法律界关注。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2021年曾举办“经济犯罪案件中趋利性执法现象剖析及其法律规制”专题研讨会,与会的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指出,趋利性执法的现象非常严重并且普遍,具体表现为办案机关争夺管辖权、直接划扣冻结资金、司法机关乱收费、治安处罚乱罚款、违反规定异地抓捕、侵吞应当返还财产等等。
一、法院能不能在处罚前查封冻结财产
法院什么时候可以查封冻结财产?答案是明确的:行政处罚作出之后才可以。而本案目前处于调查阶段,裕华区市监局的行政处罚尚未作出,裕华区法院显然不具备查封冻结的前提。
这不是笔者的个人观点,而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硬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如何执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请示的答复》(法行[2000]21号)明确:“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后至申请执行的期限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早已将财产保全的时间阶段,限制在“具体行政行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后”,而非行政机关对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它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能顺利执行,但同时,因查封冻结涉及到公民财产权这一基本权利,故立法又必然应当对行政机关、法院的权力进行限定,要求不能在行政处罚作出之前就查封冻结,避免行政权、司法权在事实不清、结论不明时却匆忙限制、甚至侵犯公民财产权。
回归本案,达尔威涉嫌传销一案正处于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的调查阶段,尚未处罚,也就是具体行政行为尚未作出,与法院审判程序之间更是毫无关联,财产保全的基础不存在,故裕华区法院的裁定严重违法。
二、法院甚至无权受理市监局的查封冻结申请
其实,“法院是否可以查封冻结财产”这一问题,还有一个逻辑前提:本案中,法院可以受理市监局的查封冻结申请吗?
答案同样是不可以。
众所周知,裕华区市监局是基于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提出的查封冻结申请。该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那么问题来了。无论是宪法、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还是其他有关人民法院审理程序的法律,都没有提及对行政机关申请司法冻结的条件、管辖、期限等。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法院在行政调查阶段予以冻结的权力,说明它并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没有法律依据,必然无权受理,很显然,裕华区人民法院的裁定,已经超越了宪法和法律所设置的人民法院职能框架。人民法院不能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肆意拓宽自己的版图,获得一项没有任何限制的权力。
即使抛却以上不谈,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问题是:《禁止传销条例》第14条第一款第八项仅规定“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那么,达尔威公司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证据在哪里,法院审查了吗?该条文只说可以申请冻结资金,丝毫未提可以申请查封房产,请问法院受理查封17亿大楼的申请,依据又是什么呢?至少在裕华区法院的裁定书中,我们是看不出来的。
顺带提一个“小儿科”的问题。本案即使可以裁定保全,也属于行政非诉案件,法院作出的不应该是民事裁定书,而应该是行政裁定书。
三、请裕华区法院向这些讲原则的法院学习
法律规定得如此明确,是不是所有法院都像裕华区法院这样没有遵守?笔者检索了大量案例,欣喜地发现还是有不少法院讲原则的。
例如,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在查办一起传销案过程中,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法院实施司法冻结。但长清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在(2019)鲁0113行审21号行政裁定书中,长清区人民法院铿锵有力地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而本案中申请人的最终行政处理决定尚未作出,此时不具备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
河南也有法院拒绝了毫无法律依据的申请。2013年,河南三门峡市湖滨区工商局在查处一起传销案过程中,试图以《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向当地法院申请冻结资金。经过研判,当地法院考虑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无相关对应的财产保全规定,因此没有受理。
前有法律规定,现有典型案例,毫无疑问,裕华区法院受理市场监管局申请并查封冻结权利人财产,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须知,无论是案件吸引人眼球,还是财产价值巨大,这些,都不应该是裕华区法院违法自我赋权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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