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7月1日收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刘洪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刘洪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洪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后,刘洪伟将继续在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任职。
刘洪伟辞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伟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本次离任后,刘洪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鉴于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刘洪伟将在原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刘洪伟股份锁定事宜。
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刘晓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刘洪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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