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扶风
我们说“港人治港”是机会不是专利,皆因北京要在九七年收回香港,要实施“一国两制”和“高度自治”。中央授权“港人治港”,初心和目的有二,一是为中国实现统一后继续做贡献,发挥它的特殊价值;二是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那时北京之所以对“港人治港”肯授权,一是相信大多数港人有家国情怀,即使对中共不满,抗拒社会主义,也不会干危害中华民族和国家利益的事情;二是相信香港人能够管理好他们最为熟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那时的中国刚刚改革开放,北京有自知之明,认为自己并不合适也无经验管治一个资本主义大都市。于是,香港人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或得了“港人治港”的机会,有了这么一个资格;而且从香港《基本法》来看,它还注册了“五十年不变”的政治专利。有了这个“专利”,一些人以为“港人治港”进了政治保险箱。不管“港人”怎么治港无能,怎么瞎折腾,怎么反中乱港,怎么危害国家统一,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都不会有变,“资格”都不会取消,可以为所欲为到底。
他们忘记了北京当年授权“港人治港”的初心和目的是甚么,忘记了或假装看不见香港《基本法》的法则和立法原意及多项条规中都展现和规定了中央授权“港人治港”的初心和目的,并以此约束和要求“港人治港”,不得违规,不得违反《基本法》,不得损害、背离“一国两制”,不得“突破”高度自治。是以,如果“港人治港”的实践证明,背离、违反、损害了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原则和《基本法》的立法原意,那么取消这等有害的“港人治港”资格,或深度改变、调整“港人治港”的某些规定和变革相关制度,令已经失败的“港人治港”脱胎换骨,这些都是国家最有权考虑的事情,“港人治港”应被重新定义和授权。
事实上,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种“人”治真有甚么“专利”权,有的只是机会,只是某种特定的资格,若自己“治”不好,机会和资格都会丧失,“港人治港”不会也不应是例外。
现在“港人治港”的资格被清楚界定了,那就是“爱国者治港”。
本文原载于《东方日报》,原标题《再谈是机会不是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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