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一年过半,银行理财陆续到期。然后,就不断收到银行及银行经理的短信,有推荐大额存单的,有推介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还有兜售保险和基金的。
那么,你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第一,如果,你存款或买大额存单,对银行而言,你的身份是“储户”。当你的存款出了事,银行必须负全责兜底,当然,50万元以内,不用说了。
第二,如果,你买了该银行自己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你这叫投资行为,对银行而言,你的身份是“金融投资者”。
那么,你的资金出于盈亏自负,无人兜底的状态。哪怕遇到内部人员搞金融诈骗,资金若被追回,则获得返还;资金追不回,则血本无归。
好歹有个说头。再说,国有大行,多多少少也会顾及自己的颜面与对外观瞻。自家的理财,即使有亏损,也不会搞得血溅四方。
第三,你若是一不留神被银行经理等忽悠,买了某保险产品、某基金产品、某期货期权(原油)产品,对不起,对银行而言,你的身份就只是“金融消费者”。
你到银行是来消费的!
你购买保险、基金、期货期权所支付的款项,属于消费支出。所谓消费支出,就是钱一旦打给对方,便成了对方的资产。因为你已经全款买单了。银行赚佣金。
这种消费行为银行不仅不兜底,甚至,不会为你提供追回服务。因为它只是拿佣金的中间商,你支付的钱没放在银行。
所以,是当储户、投资者或消费者,应该自己先搞清楚状况再行动。
小编写完这篇小作文后,决定把它转发给银行经理,别以为我们什么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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