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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童彤
利好惠民生和扩内需,今年前5个月,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兑现超过半数的年度目标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对外透露,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数据,今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万个840万户。今年1—5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4万个474万户,按小区数计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3.5%。
其中,开工进展排名靠前的地区为河北、湖北、山东、内蒙古、贵州、北京。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民生改善息息相关,绝非城镇表面工程的“涂脂抹粉”,更是兼具城镇硬件全面提升和改善民生的“内外兼修”。近年来,中央鼓励地方大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确保项目带动内需释放和民生改善的同时,也不断彰显中央鼓励地方探索城镇面貌更新的政策信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7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旨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2021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的基础上,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改造、运营以及公共服务供给等费用,资金需求总规模非常大。钱从何来?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提出,分配307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224.1亿元用于租赁住房保障、100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
当然,并不是所有小区都能够享受到来自国家的资金和政策保障。能够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的老旧小区,专指单位制改革之前,由政府、单位出资建设的居住区,与1998年商品房改革之后建成的居住区相比较,大多已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从实践层面看,一般包括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现阶段围绕民生保障等国家推进和主导的大项目建设,包括城市发展和民生改善会带来获得感上的明显提升,同时对投资形成正向拉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汪浩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老旧小区因历史原因在设计、配套和房屋质量方面都难以适应如今的生活居住需求,对其改造会大幅度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和城市形象,同时通过项目落地带动需求端和生产端。
在汪浩看来,一系列大项目的推进,本身就是拉动需求的重要抓手,比如大量的采购有助于启动需求和生产,另一方面也为将来的经济增长打好基础,大项目终究要为经济社会提供服务,特别是在民生、城市建设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领域,其积极作用也会使就业和民生改善外溢。
值得一提的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小区,与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同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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