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广东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货车司机赵某驾驶重型货车,挂倒一辆电动车,导致骑车人李某某被碾压身亡。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故,赵某竟然一无所知,继续驾车行驶,被他人提醒后才停车。最终赵某被绳之以法。
赵某54岁,四川南充市人,大货车司机。
案发当日22时30分许,赵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到广东送货。他驾车沿G107国道行驶至广东东莞时,赵驾驶的货车右侧车身刮碰前方同车道由28岁男子李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致李倒地并被赵驾驶的货车碾压。
事故发生后,赵某未察觉继续驾驶,后经路人提醒主动拨打电话报警。李某某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赵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李某某不负此事故责任。案发后,被害人家属已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及赵某赔偿的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赵某无视国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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