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有言:“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父母的言传身教会给孩子带来很大影响,一些孩子长大之后会走上犯罪道路,视人命如草芥,往往与父母教育不足有关。更可怕的是,有的父母甚至会包容孩子作恶。
前不久刚看到这样一条新闻:曾经当街杀死前女友的浙江慈溪吴姓男子被判处死刑,但行刑当天,他的家人竟然团团聚拢在受害者家楼下,大有“示威”的意思,吴某父母更认为儿子的死是这家过错,所以他们要报复......
这样的逻辑未免毁人三观,吴某行凶在前,被执行死刑也是咎由自取,怎么倒成了受害者一家的错?可想而知,吴某成长过程中受父母“教导”不少,这才走上绝路。我们身边一定也有这样的父母,他们以各种理由为自己孩子犯的错开脱,口口声声“他还是个孩子”,不愿意承担责任,这种教育,终将酿成悲剧。
不妨来看一个现实中的例子。2006年11月25日,一辆从房山开往北京市区的公交车正如常行驶着,忽然,车上一个中年女子将硫酸泼向乘客,乘客们被不同程度烧伤,一名18岁女孩因为是中心目标,烧伤最严重,而这个中年女子的目的竟然是“复仇”!到底怎么回事?
时间倒退到2004年4月份,家住北京房山区某村的韩浪,在一口井里发现了失踪儿子的尸体。前一天儿子失踪,韩浪心焦如焚,找到深夜,她只当孩子贪玩跑远躲到谁家去了,哪知道儿子会遇害!
韩浪当场晕了过去,村民们纷纷聚过来,七嘴八舌,有人报了警,而警方赶来之后通过走访调查,很快便查出了真相:韩浪的儿子是被13岁同村少年小刚(化名)掐死,小刚是村民张广的儿子,经常在村里打架,回回都下狠手,以前有村民抱怨过,但张广总是轻描淡写不放心上,没想到最终闹出了人命。
韩浪痛失爱子,悲痛欲绝,她将张广一家告上法庭。由于小刚才13岁,没有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最后被送去收容教养三年。但张广作为小刚的父亲应该对韩浪做出赔偿,2006年年初,张广被判承担总计15万的赔偿费。
韩浪虽然仍旧为儿子的死伤心,但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等着她做,那就是将儿子尸体好好安葬。无奈,韩浪是个北漂,经济拮据,没有足够的停尸费,儿子在停尸场待了半年,最后因为好心人帮忙才安葬。在此期间,张广一家始终没有向韩浪道过半句歉。
不仅如此,张广还得意洋洋地说:不赔偿又怎么样?我儿子三年后就回来了。韩浪找了张广很多次,但对方总是趾高气昂,要么说没钱,要么躲着不见,其实村民都知道张广这是想赖账,他家里开着汽车,随便卖掉一辆就足够赔韩浪了,以前儿子打架闹事,他也从不赔钱。
韩浪又气又伤心,最终做出不理智的决定:报复张广的大女儿小芳(化名)。于是就有了前面的那一幕,小芳学习成绩很好,张广寄予了很大希望,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因为父亲的不负责任,自己会在花样的年纪被泼硫酸毁容,事后,韩浪迅速被警方逮捕归案。
最终,韩浪被判13年有期徒刑,张广听到判决,激动大喊:“太轻了!”他认为韩浪应该被判死刑,并声称自己不是不想赔偿,只是穷,想分批赔,但没人信他的话,韩浪气得全身发抖,尖叫着骂他是自作自受,他儿子害了自己儿子,自己就要害他女儿让他以后都不好过。
古人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果张广愿意作出赔偿、并真诚道歉,这桩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整起事件中最无辜的人莫过于小芳,因为韩浪的迁怒报复,她的后半生将永远生活在阴影中。为人父母本该引导孩子,如果父母本身便成了反面的例子,孩子岂能受到好影响?这不是一个偶然的悲剧,冥冥之中,自有因果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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