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区
正文
原标题:
不戴头盔被罚50元,记1分“嫌少”,民警满足了他……
6月17日一早,交警大队玉阳中队民辅警在子龙路东门小学路段设点执勤,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男子不戴头盔出行被处罚
9时许,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沿子龙路由一桥方向往东门小学方向行驶,行驶至执勤点时,见前方有民辅警查处交通违法,便将挂在车头上的安全头盔戴在头上。
民警在调查核实后,对刘某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刘某辩称自己在附近买药,刚刚驾驶车辆上路后就戴上了头盔,就这一瞬间的功夫就被交警看到了,表示对民警的处罚有异议。
不服申述反被查出更多违法行为
对交警的处罚不服,群众是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的。
刘某来到交警大队玉阳中队申诉,称自己一路是佩戴了头盔驾驶摩托车的,民警可以随时查看公共场合视频来还他“清白”。
但民警通过查沿路公共场合视频后发现,刘某不仅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在驾驶车辆通过一桥南交通路口时,还闯红灯。此时,刘某仍辩称:“哎呀,我记得我当时戴了头盔的,怎么回事儿啊。”
最终,在铁证面前,民警依法对刘某军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250元,记7分的处罚,刘某红着脸接受了处罚。
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记1分
闯红灯:罚款200元,记6分
对于视频中另一位闯红灯的女士,民警正在进行工作,一经查实后将对其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当阳交警再次提醒大家
侥幸心理不能有
骑乘车辆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当意外发生时
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冲击能量,
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
它就是保命神器!
来源:平安当阳
本文完
排版:赤脚君
审核:坤哥
发帖相关
郑重声明
我们注明为网友发布的曝光内容,都是出自于赤脚网(www.chijio.com)。都是网友实名认证后自行在官网发表的,我们只协助转发,从不帮人发布曝光内容,也从不转发未认证用户发布的内容。如需发布曝光内容,请自行在赤脚网官网按要求注册账号、完成认证,再自行发表。
最新租房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
特别提醒:底端广告由腾讯系统自动投放,与本微无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