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居民反映,辛安街道五龙河路泊子社区旧城改造回迁小区车位管理及收费不合理,本社区业主必须租用地上车位,否则不给办理车辆信息录入,地下人防车位必须缴纳管理费(600/年),无法在自己抓阄的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6月1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办事处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泊子社区规划图纸显示,泊子社区内地上及地下车位均为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位产权归属开发企业。前期,经泊子社区各经合社党员、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社区居民回迁后,部分车位使用权附赠居民,剩余车位对外进行出租。后,泊子社区各经合社根据党员、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对分配的车位收取车位管理费,对出租的车位收取车位管理费及租赁费,并在社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泊子社区规划车位租赁费、管理费均符合《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为防止高峰期车辆拥堵,实行车辆分道通行,地上车位车辆从东西大门进出,地下车位车辆从北大门进出。另,地下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易产生安全隐患,近期社区将规划启用地上充电桩,建议业主使用地上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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