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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考生关注!复旦、上交大等高校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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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2年上海市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2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与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和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类)院校专业组参考目录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6月15日至7月1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bm.chsi.com.cn),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其中报考“复旦大学数学英才试验班”的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公示为准,公示网址:gs.cyscc.org)。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7月20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通过报名审核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六)8月2日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对外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缺考考生面试成绩按0分计入综合成绩。面试专家根据《复旦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上海)》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参考材料使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面试成绩=∑(31.5-每位专家排名×1.5)

(七)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60×850+面试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

(八)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转专业范围按照当年度复旦大学招生章程执行。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5566 6665、5566 6667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

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bm.chsi.com.cn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2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22年度秋季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的综合评价批次专业组类别、专业组内包含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附件,具体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

报名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点击阅读原文进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

2

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7月20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

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初审通过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预计为7月28日-30日),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相应专业组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

面试

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填报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各招生专业组的入围面试考生名单(高考成绩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面试预计于8月1日-2日进行,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可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查询。缺考考生按面试成绩0分计入综合总分。

四、录取办法

1.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85%,面试成绩占15%。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5.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符合上海市相关要求。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

五、特别说明

1.上海市将统一向我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我校将依据《上海交通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审,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呈现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的参考依据。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的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4.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5.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测试工作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考生应遵守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

7.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六、监督机制

本次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我校招生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邮箱: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

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本简章解释权属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

同济大学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2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备上海市2022年秋季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2022年我校综合评价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详见附件。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办法

2022年6月15日起,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报名,2022年7月15日报名截止。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完整填写并上传《同济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考生须下载打印报名平台生成的申请表,并经考生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后,再上传报名平台。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的《同济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平台中最新编号保持一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核

对于按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预计于2022年7月20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 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公布后,材料审核合格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同济大学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 考核选拔

对于材料审核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填报志愿,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高考成绩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8月1日-2日进行综合评价批次选拔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中通知。

校测形式为面试,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如考生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

4. 录取办法

(1)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折算: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150。

(2)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也相同时,再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3)我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正式投档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监督机制

1. 为确保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部门邮箱:jcc@tongji.edu.cn。

2. 我校考核选拔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选拔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 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入围校测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信息公开。

六、附则

1. 上海市统一向我校提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 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我校将取消该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3. 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填报专业的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5.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视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6. 本简章由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
http://www.tongji.edu.cn

附件:同济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东华大学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19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等相关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1

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符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2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各专业组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目录。

我校大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2020-2021年学校新增智能制造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上述新专业不并入大类,实行按专业独立招生。学校遵循“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赋予学生更多学习主动权,给学生提供全面的转专业指导以及顺畅的转专业通道。取得学籍的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在就读现专业(大类)时,在入学后第一、第二学年各有1次申请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的资格。具体操作办法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贯彻“加强基础、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指导思想,继续面向优秀新生实施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理科试验班(类)。强调高起点、强基础,突出基础科学教学,并强化学生人文科学和社会素养,加强创新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依托科研基地、实验中心建立创新平台和竞赛基地,面向学生开放,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并在经费上予以优先考虑,在图书借阅上享受研究生待遇。大一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可优先在全校范围内选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重视拔尖创新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依托钱宝钧学院,先后组建了 “民用航空复合材料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知识产权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实验班”“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材料智能制造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尚创•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实验班”。选拔进入这些实验班的同学,在完成自己本专业学习的同时,修读跨专业的拓展课程,参加校企合作培养和实践,优先参加校内外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发展成为符合创新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具体选拔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名方式

考生请于6月15日9:00至7月15日17:00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bm.chsi.com.cn/,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需提供高中阶段课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类获奖等反映综合素质的材料(外省市转入本市就读的高中生、本市往届考生必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上材料)。根据《东华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规定,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打印报名申请表,无需中学签字敲章,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4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2022年7月2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以后,初审合格且高考总分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填报相应批次高考志愿。

3.学校测试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各专业组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学校的各专业组测试入围人选。

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5

录取办法

1.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比为85%、面试成绩占比为15%(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如考生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成绩。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学校将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6

测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2日(初定)

2.面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见网上面试通知。

学校测试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

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对计划、报名、审核、公示、录取等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3.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8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9

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招办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招办网址:https://zs.dhu.edu.cn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门

10

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东华大学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批次拟招生专业及科目要求

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依据《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然后选择“综合评价”项目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7月15日12:00,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并在线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就读中学公章,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综合信息等。个人陈述限1000字内,包含自我评价、展示个性或特长、选择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理由、未来生涯发展规划等内容。考生须上传完整申请表至报名平台,上传的申请表必须保证清晰可读。

四、选拔程序

(一)学校初审

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7月20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二)考生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学校考核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我校初审合格名单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入围我校面试资格名单。面试资格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布。

学校将组织对入围面试资格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学校考核时间暂定8月1日-2日,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布。投档后不参加学校面试考核者,学校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总分进行排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测试工作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相应调整,考生须提前关注上海市及我校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稳妥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做好准备和相关安排(特别是上海市绿色健康码“随申码”申请条件),积极配合考务工作。若因有关方面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隔离或不能申请上海市绿色健康码“随申码”等情况,不能到校参加面试应及时和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五、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1000×(85%×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满分+1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满分)】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预录取。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投档录取。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我校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后续录取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在初审和考核期间,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要求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评审的参考。

(三)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其他合适专业。

(四)我校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上海市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六)若教育部、上海市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上海市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考核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2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均可报名。

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2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等参考信息详见附表,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6月15日-7月15日,考生可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的申请材料。

(2)对按报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7月23日前在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中公布。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高考出分以后,初审合格且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填报“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以该批次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志愿,按照学校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专家进行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围面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未参加面试者,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总分。

(5)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总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综合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总分=高考成绩(满分折算为850分)+面试成绩(满分按150分计)

(6)关于综合总分相同时的说明: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次以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7)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将由上海市统一向学校提供。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测试工作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考生应遵守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

组织机构

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咨询及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老图书馆200室,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ecust.edu.cn/

监督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测试安排的管理,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专家组成随机、全程录像监控、录取结果公示,严防相关人员权力寻租。学校监督电话:021-64252688。

本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上海市2022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

附表:

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和科目要求

选考科目要求

包含专业

物理或化学

工科试验班(生物医药)

化工与制药类(国际卓越工程师班)

化学工程与工艺

精细化工(光电信息材料方向)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化学

应用化学

轻化工程

制药工程

药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

环境工程

储能科学与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

物流管理(供应链方向)

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规划方向)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与金融”双学士学位项目)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自动化

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人工智能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机器人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工业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经济学

金融学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社会学

社会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

英语

德语

日语

法学

注:本表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ND-

如何准备强基计划测试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各校强基计划在考法上十分灵活,考查内容与考试题型上也十分多变。在复习时间十分紧张的现在,考生应该如何分配时间,在不影响高考复习的情况下也为强基计划做好准备呢?

由于强基计划不仅考察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我们就要对准备内容进行分类:

第一,准备知识和素质,课内知识应对笔试,个人素质应对面试,课内知识和个人素质是长期以来积累的结果,考核是在高考以后,同学们做题的手感还在,因此只要保持住常态水平就好。

第二,准备题型和思维,强基计划笔试题型不同于高考,笔试和面试都更注重思维的考察,面试还需讲求一定的技巧,所以在这部分临近考试前完全可以进行突击性短期准备。

第三,时政与常识不可少,强基计划考试不管是笔试还是面试,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考点灵活,尤其是面试常常涉及时政热点与各类常识。各种常识属于长期积累的反映,但时政热点就要靠短期积极了解准备。

第四,联系鸡蛋强基综评,购买往年各院校复试资料汇总,以及面试辅导视频,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考生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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