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伙初次的“性经历”,竟让他产生了邪念,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
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保安突然通知,有两伙人在检察院门口吵了起来。我遇到过很多在检察院门口闹事的群众,这一次阵仗尤其大。双方吵得非常激烈,不停打电话通知人来帮忙,大有要动手的趋势。
县城地方小,助拳的人来得飞快,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经过了解,这两伙人是这起卖淫案里两名受害人的家属。两家是邻居,听说另一家要来检察院陈情,沉不住气也跟着跑来。双方在门口一撞见,便互相谩骂,纷纷指责对方的女儿恶毒。
其中一方为首的中年男子,想趁乱给对方几下子,但人群中冲出来一个满脸苍白的少女,抱住他哀求道:“爸,别动手,有什么事进检察院再说。”
中年男子甩开少女的手,恨恨地看着她:“贱货,要不是因为你,老子也不会赔上脸皮来这里献丑,你还有脸说。”对面有些幸灾乐祸,“瞧瞧你这个凶样子,难怪晴晴不愿回家,乐意在外面玩,你不要事事怪在我们头上。”
中年男人额头上的青筋暴起,冲上去就要打人,几个保安赶紧上前把他围起来。半晌,中年男子才按捺住火气,气急败坏地走了。见他一走,两伙人各留下一位代表,其余的人一会便散光了。我们找来两方家属了解情况,又经过对当事人的多方调查,案情才渐渐浮出水面。
2016年,思怡刚升初二,在学校认识了念初三的薛子强。薛子强长得人高马大,平时爱和社会闲杂人士来往,经常逃课上网打架斗殴。一米八几的个头,眉眼中隐约有一股戾气。
学校本想开除他,但薛子强的班主任替他求情,让他接受完9年义务教育再回归社会。这让薛子强却觉得校领导也奈何不了自己,开始变本加厉地违反校规。
那时学校里一些天真的女孩非常崇拜桀骜不驯的男生,思怡就是其中之一,她主动接近薛子强,向他倾诉爱慕之情,很快两人开始恋爱,成为了男女朋友。
一天,薛子强在与社会上的朋友小东一起上网,他们想在某游戏里买个皮肤,无奈囊空如洗,就想要做点“来钱”的活。
两人百无聊赖地在街上晃悠,逛到县城的一个“红灯区”。那是一条小巷子,里面有许多不正规的按摩店,平时总有一些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在那里游荡。
虽然整治多次,但精明的店家总能找到办法“死灰复燃”。
薛子强一年前在这里有了初次的“性经历”,花了他300块钱压岁钱。想到这儿,他微微有些意难平,对小东说:“呸,当婊子来钱也太快了,就她们那岁数,那长相,凭什么收这么多。”
小东附和:“听说这些管小姐的老板一年能挣几十万块钱,不出钱,不出力,来钱可真轻松。”薛子强听得很是羡慕,说自己也想做这样的买卖,但不知道去哪儿找愿意做的女人。小东笑道:“哪还需要去找别人,你女朋友不就是现成的。”说完他觉得不妥,附了一句,“但她还是个学生呢。”
薛子强却不以为意:“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两人找到思怡把话一说,思怡一开始拒绝参与卖淫。薛子强连打了她十几个耳光,又和小东一起扒了思怡的衣服拍下裸照威胁她:要是不同意,便把她的裸照到处张贴。
思怡在惊惧交加中答应了,两人押着思怡来到小东家,小东的父母常年在外面打工,家里平时只有他一个人住,这儿成为他们日后的卖淫场所。薛子强通过交友软件招嫖客上门,思怡无论是放学还是上课期间都不能逃脱,她痛苦地承受着各个陌生男人的糟蹋,却从未开口告诉任何人。
我问思怡,为什么不选择求助。思怡想了很久才慢慢开口:“我不敢说…这种丑事被别人知道了,我还怎么做人?”
出租屋附近有一个常来光顾的嫖客,他告诉薛子强如果能给他找来个处女,他愿意出双倍的价钱。
薛子强动了心思,把任务交给思怡,还承诺只要思怡能给他找来一个处女,思怡以后可以不用卖淫。思怡起先并不愿意拉人下火坑,但被迫接了几次客后,痛苦和疲惫让她硬起心肠,决定找一个人来代替自己。
她左思右想,最后把目光瞄向了邻居,和她同龄的晴晴,她们两人经常一块上下学。
晴晴在家常常和父亲吵架,她父亲是个暴脾气,一急起来就对晴晴动手,经常打得左邻右舍来相劝。晴晴对于父亲粗暴的管教方式深恶痛绝,多次告诉思怡自己想要离家出走,远离这个让她厌烦的父亲和家庭。
我们多次对晴晴的父亲进行家访,一提起女儿的案子,他又气又急,恨不得立马冲上邻居家再打一场。
“我早就知道隔壁那个思怡不是个好东西,心野得很,从来不学习,就喜欢和社会上流氓一起耍,我喊晴晴不要和她接触,可她就是不听,结果出了这些事。”
案发后,晴晴父亲长期失眠,他在家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晴晴为什么要忤逆他。
思怡找到晴晴,告诉她有个法子可以挣钱,挣到钱了,就不用回家受父亲的气。晴晴于是跟思怡到了小东的家。
谁知进入家门,晴晴便被小东和薛子强用同样的毒打和拍裸照的方式控制了下来。
也是在那个下午,晴晴失去了她的第一次。事后,薛子强怕晴晴报警,拿出50块钱硬逼晴晴收下。宣称只要她收了钱就算自愿卖淫,卖淫也犯法,晴晴要是敢告他,就得一起蹲监狱。
无助的晴晴没有开口向人求救。有许多次,她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想要把事情告诉家人时,一看到父亲那张带着愤怒的脸,就又把话咽了回去。
“说出来一定会被爸爸打死。”
抱着这样的念头,晴晴痛苦地听从薛子强的安排,向嫖客提供“性服务”。至于思怡,也没有因为带来晴晴就免于受苦,卖淫的钱来得又快又容易,薛子强可舍不得丢掉手里有限的资源。
每次事后,薛子强都会给她们几十块钱作为“嫖资”。晴晴不敢花,全部攒起来,放在床底下的一双旧鞋子里,打算存够钱,离开这个令人绝望的地方。
晴晴加入没多久,嫖客又让薛子强再介绍些处女来,价钱好说。薛子强又把这个任务分配给晴晴,规定晴晴必须在一周内带来一个处女同学,不然就公开她的裸照。
晴晴胆小老实,不愿拖同学下水,但离薛子强的规定时间越来越近,她每天坐立不安,晚上不断做噩梦,在梦里大喊大叫,终于被她父亲察觉。
父亲问她,她什么都不肯说,后来是姑妈好言相劝,她才开了口。这个案件中的四个未成年人都是00后,除了晴晴和父母一起生活外,其余三个孩子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
案子曝光后,家长从外地赶回来,都无法相信孩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根据嫖客和几位涉案未成年人的口供,思怡和晴晴第一次卖淫均已超过14岁,故最终嫖客不构成强奸罪,而薛子强作案时已年满16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
案子了结后,晴晴的父亲决定带着她离开县城,想让晴晴在一个新的生活环境里重新开始生活。我担心晴晴的父亲会责骂他,特意找晴晴父亲聊天。
“你有没有想过,她深陷狼窝时为什么没想过向你求助?她太想离开你了,才会听信思怡的谎话,想着自己存足了钱,离开这个家。如果你真的想要救你女儿,先改变自己对待她的态度吧。”
我的话刚说完,这个有些苍老的男子竟然在我面前嚎啕起来。他背光坐着,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而薛子强,直到法院宣判他的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时,这个少年一改之前的张扬跋扈。他脸色煞白,眼神慌乱,被干警带离座位的时候,我发现他失禁了。他不是第一个在法庭上失禁的未成年人,也一定不是最后一个。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