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了解到
从2022年4月起
调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标准
(一)城乡低保标准
城乡低保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6%予以确定。2022年4月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故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7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
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130%确认,为每人每月117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确定,为全自理每人每月196元、半护理每人每月49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980元。
对机构集中供养的,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分散供养的150%,即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755元,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每人每月294元、半护理每人每月735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470元。
二
执行时间
新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晋江市民朋友,这封信请您收下!
晋江发出通知 进一步规范核酸检测
每条给予2000元奖励,晋江鼓励举报这类人!
来源 | 晋江市民政局、晋江市财政局
通讯员 | 黄传配
记者 | 王秉辰
编辑 | 王清松
审核 | 黄昌木 张镇业 陈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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