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大白天拿刀砍伤6人。”广东东莞,6月2日中午,东城街道某商业广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致6名群众受伤。犯罪嫌疑人湛某某被当场抓获。
现场视频显示,有伤者在现场痛哭,还有一名身穿女仔裤的女子腿上流了不少血,被一名穿黑色上衣的女子搀扶着。
另有一名身穿黑色裙子的女子抱着一名孩子,身上同样流着很多血。现场有医护人员对孩子进行了心肺复苏按压。
根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湛某某为一名25岁男子,目前伤者均已送往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尚未公布犯罪嫌疑人湛某某行凶的原因,但从其行为来看,湛某某应涉嫌故意杀人罪。
湛某某持刀伤害6人,其中包括小孩,甚至有伤者需要医护人员进行心肺复苏icon,足以可见受伤之重,已经危及到了伤者的生命。因此湛某某的行为已经超过了故意伤害的范畴涉嫌故意杀人了。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而言,湛某某的行为有以下几个影响量刑的情节:
1、作案地点选择了商业广场,人流量大,在此持刀伤人影响恶劣。
2、伤害人数多达6人,其中还包括了未成年人,相比伤害成年人,伤害没有反抗能力未成年人更为恶劣。
3、湛某某系被现场抓获,而非主动投案,不构成自首,如果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作案动机、作案行为可以认定为坦白。
如果最终没有伤者出现死亡的结果,湛某某基本不会被判处死刑,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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