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蓥市司法局落实职能职责,成功协调落实身患重病至瘫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问题,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刑满释放后生存问题,减少了社会不稳因素。
一、无处可归面临安置难题。周某某,男,原户籍地及家庭住址均为华蓥市某镇,因犯贩卖毒品罪在四川省嘉陵监狱服刑。释放前监狱向司法局发出协助安置帮教函告知:周某某在服刑期间因患病导致全身瘫痪,无语言能力;周某某在服刑期间与其亲属无联系,周某某的亲属在服刑期间也无探望记录;监狱多方联系周某某亲属对其衔接和接回,其亲属不做回应、不予探望、不愿接纳。
二、主动作为衔接安置工作。经了解:周某某在华蓥市某镇的房屋已垮塌无法居住,周某某的亲属有其妻子褚某、儿子周某甲、继子周某乙、女儿周某丙,周某某的亲属均明确表示周某某入狱多年,周某某患病致瘫痪,经济条件有限,无力承担并照顾周某某,不愿接纳周某某刑满释放回归家庭。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衔接帮教工作:一是衔接周某某亲属接纳安置。经向周某某的亲属进行劝说,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家庭成员之间具有的相互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褚某和周某乙初步同意在华蓥接回周某某并进行安置。二是协调乡镇解决周某某安置存在的困难。考虑到周某某刑满释放后身体状况差治疗费用高,其亲属经济条件较差承担能力弱,市司法局及时协调其所在乡镇为周某某办理临时救助,落实医保,在符合政策条件情况下为周某某及其妻子申办低保。
三、多措并举落实安置措施。刑满释放当日,华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交接地点定在华蓥市某养老机构,并联系周某某的亲属褚某和周某乙、所在村干部、乡镇工作人员同监狱做好交接和安置相关工作。一是由其亲属承担安置措施及责任。周某某的亲属褚某和周某乙与监狱交接周某某,褚某和周某乙为周某某办理养老院入住手续并顺利入住,承担后续照顾和抚养责任;二是协调乡镇政府做好救助和补充安置措施。经司法局协调,辖区乡镇考虑到周某某及其家庭现实情况,为周某及其妻子申办最低生活保障和2000元的临时救助;根据周某某瘫痪鉴定评残后为其办理残疾补助;按规定恢复周某某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至此,在市司法局、辖区乡镇和周某某的亲属共同安置下,周某某得以解决刑满释放后的生存问题,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
(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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