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重点隐患车辆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5月23日,平舆县公安局召开会议,部署推进隐患车辆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深入解决全县机动车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等突出隐患问题,进一步防范遏制隐患车辆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平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高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重点隐患车辆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是“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道路交通管理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县局党委“本质安全、人民满意”的重要载体。全县现有重点隐患车辆2494辆,其中未报废车辆1246辆,未检验车辆1248辆,底数大、情况复杂、清理任务艰巨繁重,派出所和交警队抽调的同志一定要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真正把重点车辆隐患清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各派出所要充分利用所长兼任乡镇政府班子副职的优势,争取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的支持,将本乡镇的重点隐患车辆分解到各个村居委会去,进行逐车排查;派出所民警要按照辖区分工,将本乡镇的清理车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要充分利用当前“三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较多的特点,进行入户走访核实,对于隐患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一车一档”,不漏一车一人。
会议要求,各派出所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区分未报废和未检验车辆种类,分类处理。对辖区内达到报废标准实际存在的车辆,督促车辆所有人送交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对因交通事故、失火、自然灾害三种原因灭失的车辆,排查单位与车辆所有人共同填写《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排查登记表》,经交警大队逐辆核查车辆两年内的全国轨迹和车辆违法情况,由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办理注销登记书面申请、《机动车灭失书面承诺》,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携带身份证明到辖区车辆管理所办理灭失注销登记;对逾期未检验的,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注销登记。交警部门作为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各单位提供隐患车辆数据,配合办理注销、证书公告作废等手续,指导各派出所开展隐患车辆清理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讲评、约谈等措施,确保全县重点隐患车辆全面全面清零。
会上,交警大队负责同志全面解读了《全县公安机关重点隐患车辆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车管所相关负责同志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具体工作流程方法进行了培训指导。
各派出所、交警、督查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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