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越南副总理黎明凯签署了关于延长土地租金和税金支付期限的第34号决议,决议规定如下:
企业和组织2022年3至5月和2022年一季度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可以延期6个月缴纳。在2022年6月和第二季度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延长期为5个月,7月份发生的可延长4个月, 8月的延长3个月。增值税延期征收的总额约为53万-54万亿盾(约156亿元)。
此外,个体经营户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时间也得以延长。还可以延长2022年应缴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最迟缴纳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延期征收的所得税总额约为15.3万亿盾。
今年前两个季度企业预缴所得税可以延期3个月缴纳,延期总额约为51万-52万亿盾。
土地租金方面,对优先重点行业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则最迟在2022年12月30日前缴纳。向国家以年租形式直接租用土地的企业、组织和家庭个人,今年发生的租金总额的50%,延期6个月缴纳,延期征收的租金总额在 3.5万-3.7万亿盾。
这已是疫情后越南政府第四次对各领域的企业、经营户和个人实行缓缴税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租金)的政策,来及时恢复生产活动。
据测算,今年越南政府延期征收的税金和地租总额约为122万-123万亿盾(约3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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