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学校的头等大事。不管是什么学校,对于学生的安全问题,从来都不会掉以轻心。
相当部分学校,取消了学生的课间活动,甚至不允许学生去操场活动,其原因就是害怕学生在运动中受伤,导致不必要的麻烦,但这并不能阻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今年5月25日,孩子在武汉某运动学校就读的武汉市民夏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一个情况,他15岁的儿子,在家长会上表演吐火节目,演出出现意外导致面部3级烧伤。
记者向小夏同学的班主任了解到,小夏同学向这位班主任拜师学艺,表演吐火,曾经表演成功过。但在家长会彩排的时候,表演失败,节目也被淘汰。
然而,在家长会上,小夏同学执意要上场表演。为了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班主任老师没有予以阻挡,最终在表演时出现了意外。
班主任老师表示,是小夏同学自己选择表演,表演的危险性他事先都知道。发生了意外,责任应该由他自己承担,与学校没有关系。
目前,孩子的后续整容治疗费用学校不予承担,为此,夏先生已经对学校提起诉讼,索赔16万元,学校方面表示会积极应诉,一切由法院来裁定。
l是意外事件还是必然事件
所谓吐火表演,是表演者将煤油混合食盐,含在口中,在表演时用力喷出,从而达到吐火的表演效果,具有相当的危险性。
班主任老师并非职业的表演者,更没有传授他人的经验,更多的是知道这类节目的原理,自己摸索着实践出来的。
既然是业余选手,且不具备相应的保护措施,煤油的含量和食盐的配比更没有科学的数据作为指导,完全是凭感觉在表演。
本来就是高风险的表演,具有相当的危险性,再加上没有科学的数据支撑,更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某种意义来说,出现意外几乎就是必然。
l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学生在学校以学习为主,即使要表演节目,一般情况下都不会选择那些危险性较高的杂耍,更不要说是这类喷火表演了。
15岁的少年依然是未成年人,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完全有责任去阻止学生进行这类高危的节目表演,怕伤害孩子自尊并不是不顾安全的理由。
节目是学生向班主任老师学习的,表演的道具煤油也是学校提供的,表演全程都是在学校和班主任老师的默许和帮助下才完成的。
学校以小夏同学知道表演的风险作为借口来逃避责任完全是行不通的,无论是学校还是老师,都有责任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在校安全。
l家长是否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如果说夏先生当时在台下,且知道孩子即将表演危险的吐火节目而未制止,那么,家长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但事实上,夏先生参加家长会时,在班主任老师发表完讲话后就开始了节目表演环节,且没有任何的节目单,夏先生也不知道孩子要表演吐火节目。
当时,夏先生看了两个小魔术表演后,因为急着赶回去上班,就先离开了会场。直到他离开10多分钟后上了高速路后,才接到学校的电话,说孩子表演节目烧伤了。
在整个事件中,夏先生并不知情,要让夏先生为孩子的危险行为负责并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把孩子出意外的责任归于家长多少有点强词夺理。
学校有责任保障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班主任老师作为成年人,在明确知道这类表演的危险性的前提下,依然不阻止学生表演,是明显的失职。
学校方面允许学生进行这类的表演,并提供相应的表演道具,等同于默认和鼓励学生进行这种危险性极高的表演。
尤其是在彩排中小夏同学表演失败的前提下,为了所谓的维护学生自尊心而不顾学生安全的行为,更是难以理解。
虽然事故发生后,学校方面也支付了治疗费和慰问金共5万元,但这笔钱并不足以支付小夏随后的整形康复费用。
学生的安全问题,对于学校来说,理应是重中之重,学校完全有责任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这点毋庸置疑。而小夏同学正是在学校发生的意外。
无论如何,夏先生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方面赔偿16万元的治疗费用,学校方面也在积极应诉,此事最终如何,还要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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