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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村居民户有所居的建设用地,只要是本村居民都有权利申请宅基地建房,并且为无偿使用,这是所有村民的自主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阻止和干涉。但是,宅基地也不是无限申请的,这样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难以展示公平原则。
在以前,农村管理较为粗放,规划也是远远落后,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而现在,国家大力振兴乡村,发展乡村,全国上下所有的眼光都向农村聚焦,以至于很多原先不在意的问题变得很是突兀,而宅基地乱用现象就是如此。
近年来,我们发现农村的宅基地申请越来越难了,即便符合条件也是受到很多阻挠,时间跨度很大,以至于很多村民不得不选择在城里买房子,这其中有啥猫腻相信知道的都会知道。
同时也是因为农村建设用地越来越少,不利于农村的发展,因而为了维护农村建设用地数量,预留发展空间,同时也是为了展示公平,对农村所有家庭实行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即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标准。还要具有本村户籍,按照“以成员认定、以户取得”原则,以户为单位分配取得农村宅基地。
而在宅基地加强管制后,将有3种农房的建设用地被收回,用作农村建设用地储备。
第一、无主房屋
农村发展离不开统一的规划和布局,尤其是这三十年左右大量农民进城务工,造成了很多的农房闲置,是一笔很大的资源浪费,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不少村子对于这些闲置的农房有盘活计划,通过租赁、改建等手段让农民多一份收入,同时也带动农村发展。
对于有主的可以选择自主经营也可以交给村里统一管理,每年收取分红。但是农村还有很多无主的房屋,例如房屋的主人自然消亡,没有继承人;农村五保户的房屋等等都要被村干部全部收回村子里管理,重新分配给需要宅基地的农民,或者作为经济发展用地和公共用地。
第二、一户多宅
前文讲到农村的宅基地必须是一户一宅,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家庭不仅仅拥有一处,有的是两处乃至多处宅基地。
根据规定,村民建设新房子造成一户多宅的,应该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由村委会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当然在农村还有很多合法的“一户多宅”,例如祖上继承的,家庭人口太多居住困难的,但是这些房屋只能修缮而不能翻建,一旦被确定为危房,同样是要被村里收回统一管理。
第三、耕地建房
除了合理合法的房屋建设外,农村还有大量不合规建设的房子,未批先建、批少建多都是如此,而更为严重的是占用农村耕地建房,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现象。
粮食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就是广袤的土地,只有保证18亿亩的耕地才能满足我国人口的口粮问题。当下又是世界粮食危机爆发的时候,全世界的饥饿人口大幅攀升,很多人都暴露在缺少粮食的问题之下。
因而耕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只要被查到耕地建房的,将被无条件拆除且要恢复耕地原有面貌,并且还要受到处罚。
很多人都不太理解为何在城市就可以拥有几套乃至几十套房屋,这不是严重的资源浪费吗?为何在农村连建两处房子都不行,是不是双标?
当然这既是土地性质问题也是公平问题,毕竟农村的宅基地是免费使用,满足的是最为基本的建房居住要求,是农民居住的底线保障,如果可以大批量申请,那么很多人将无地可用,所以对于宅基地要严加管控,因此农民要注意自己的房屋会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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