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荆楚网消息,近日,鄂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针对某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违反《医师法》正式开出首张罚单。
3月11日,鄂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临空经济区某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张某正在从事医师诊疗活动,但其持有的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地点显示为河南省,主要执业机构为河南省某医院。
经调查核实,张某自2022年2月起即在该中医诊所执业,其行为违反了《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市卫健执法支队对张某予以警告、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医师法》实施后鄂州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出的首张罚单。同时,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中医诊所使用未注册到本机构的执业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给予相应处罚。
下一步,鄂州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将丰富宣传形式,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讲法等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并以全省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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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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