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于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第四十二条又明确规定:“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应视其情况给予处罚。”
即使在国家如此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依旧有老师喜欢用“武力”对待学生,这类老师连自己的情绪都无法控制,谈何教书育人,如果不去阻止,将来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学生。
近日,云南鲁甸二中一学生上课打瞌睡,被老师看见后,这名老师二话不说冲上去揪住学生的头发使劲摇晃学生的头,很久之后,再将学生拖到地上,用脚踹连续踹,随后继续提起学生丢出教室,命令其趴在地上,此过程全程脏话连篇。
被公布到网上之后,相关部门立即将学生送到医院检查,幸好身体上没有造成严重伤害,随后返校上课。涉事老师已被停职处理,给予该校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校校长政务警告处分,且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
该学生的哥哥看到后,说自己很伤心,很心疼弟弟被学校这样对待。原来这个学生是孤儿,他没有父母,和哥哥还有妹妹一起生活,这就更让人揪心了,本来如此困难的家庭,好不容易有学上,还以为会被关心,结果被老师暴力殴打。这对学生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像80后,90后在中学时代还是会被老师暴力教育的,想必大家都感同身受,那会儿几乎所有的家长都会跟老师说:“孩子不听话就打,孩子不好好学习就打。”甚至父母也会打孩子。但是从00后这一代起,已经不允许暴力教育了,倡导文明教育。
虽说家长和学生也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但不代表老师就可以随意暴力对待学生,学生上课打盹这是很正常的事,再加上这个孩子家庭条件不好,营养跟不上,老师如果体罚完全可以让学生站起来就好了,体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而不是惩罚学生,最重要的是不能触犯相关法律。
同时,教育事业不能没有惩罚,但是惩罚不是体罚,可以让学生跑步,可以让学生做俯卧撑,可以让学生抄书,可以让学生站着上课,可以让学生写检讨,没有必要殴打学生,给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变相体罚学生不是老师的“专利”。
最后,学生们在课堂上要遵守校规校纪,集中注意力,好好听课,听老师的话,但是如果遇到暴力教育,也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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