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条,用盐腌制,晾晒后,再上烟熏,这是江西湖南这边腊肉的简单制法,晾晒过后的腊肉,拥有了新鲜肉类所无法比拟的风味以及保质期。
1999年4月,西安一拆迁队对西安市高压开关场这四周商铺进行清理拆除时,在一个老招待所厨房里的老式橱柜中,拆迁队发现了好几袋腊肉,被报纸包裹,堆放在数个大编织袋中。
有关部门早就已经下发了通知,让居民将自己房间里的物品转移,为何这里还会有这么多腊肉呢?拆迁队的人员好奇打开袋子多瞧了几眼,这一瞧就不得了了,在腊肉的下方,竟然还有几根类似人骨头东西。
被惊吓到的工作人员,撒开手中的袋子,连连后退,不敢轻举妄动的几人,直接报了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对袋子中的“腊肉”进行了检测,确定为人类尸体。一座待拆老房中出现一具被制成腊肉的碎尸,案件消息不胫而走,惹得人人自危。
尸体出现在招待所内部一个套房的厨房内,分明是故意为之,案件嫌疑人和套房曾经的居住者必定脱不开关系。警方找到招待所的老板,得知这件套房从数年前开始,就一直被租给了一个姓卢的男子。
老板称这个卢某很是奇怪,他花钱租了这一套房子,却一年到头根本就不过来住,也不准任何人进去。在拆迁通知下达了之后,老板曾经尝试想要联系卢某,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又不能私自进去收拾,如果丢了东西他也负不起责,于是干脆就一直没有收拾过。
根据房间内积攒的灰尘,警方判定该房间近几年内应当都无人居住。对现场进行勘验的民警从房间的床下发现了被撕碎的结婚证件,通过上面的登记讯息,警方发现其中一人正是租房的卢某,而另一名是一个叫作小梅的女子。
小梅是卢某的妻子,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当警方将小梅的照片给招待所老板辨认时,招待所老板却称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女人。衣橱里有大量女子的衣物和照片,现场也留下了结婚证,这个女子却从来没有出现过,该情况的出现,让警方在疑惑的同时,更加怀疑小梅就是这场案件的死者。
警方以小梅和卢某二人作为案件突破口,经调查,小梅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失踪,至今了无音讯,而她的丈夫卢某早就再婚生子,一家人都帮到了外地居住。警方采取了小梅亲人的DNA讯息进行对比,最终确定死者就为小梅,卢某的嫌疑人身份进一步确认。
确认了嫌疑人选之后,警方立刻前往上海当地抓捕卢某,在上海警方协助下,卢某被成功抓获。当警方找到卢某时,他正和自己孩子玩闹,得知警方来意后,卢某并未恐慌,平静地和妻子交代了一些事情,要她照顾好孩子,便主动跟着警方上了车。
从卢某的口中,警方也得知了整件事情的真相。在卢某16岁的时候,他就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任妻子小梅,小梅漂亮青春的外表让卢某着迷,那时的卢某也是学校体育生中的佼佼者,高大帅气,两人站在一起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1983年,卢某凭借着自己的成绩成功考上了体校,但女友小梅却因为成绩不好名落孙山,只能外出打工,两人学历上的差距,让小梅产生了自卑和危机感,再加上交往圈子的不同,两人之间开始产生隔阂。
即便在父母安排之下结了婚,两人之间的矛盾依旧存在,争吵不休的婚姻让小梅失去了希望。就连孩子的到来,也没能让小梅生起一丝兴趣。小梅认为自己的婚姻不幸福,孩子生下之后也只能受苦,于是瞒着卢某去打掉了孩子。
原本还在期待着孩子到来的卢某,得知小梅流产后,怒不可遏。1988年2月22日,卢某和小梅因为孩子的事情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卢某盛怒之下将妻子杀害。
事后,卢某担心自己的罪行被发现,选择分尸,将妻子尸块研制成了腊肉和腊骨头。卢某对外谎称自己妻子移情别恋和他人私奔,卢某还装了几年深情,小梅的父母还多次对,卢某表示歉意,认为是自己女儿太过无情。
这对老夫妻并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早就已经死去,被卢某藏在了自家的衣柜里,直到卢某遇到现在的妻子,怕被现任妻子知晓,卢某将尸体转移到了招待所中,并将家中一切和小梅有关的东西都丢在了招待所的套房里。
再婚几年后,卢某为了彻底逃离这个地方,辞职带着家人去了上海打拼。原以为一生无忧的他,在自己事业最辉煌的时候,被警方逮捕。
案例分析
卢某因为生育问题与妻子小梅产生矛盾纠纷,引发凶杀惨案,卢某亲手将自己妻子杀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应当处于积怨已久,恼怒杀人。动机卑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杀害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亲人,属于情节严重行列,应当从重处理,依照司法实践,一般在“死刑”和“无期徒刑”二者间进行处罚。
卢某在该案件中没有任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他不但没有主动自首,还选择了分尸,将妻子尸体藏匿十一年。这使他又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故意毁坏尸体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国人的观念中,死者为大,卢某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故意毁坏尸体,罪加一等。
2001年8月3日,西安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路某死刑,立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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