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技发展城市公共空间层次感—淄博营商环境多彩》
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承载着人们的一切活动,公共空间作为城市的核心“容器”,具有强大的容纳性和开放性。
城市公共空间的价值就是体现城市的文化传承、历史记忆、居民生活的精神状态,是一座城市的魅力所在,被规划师、设计师称为“城市之眼”,承担起展现城市风貌的责任。
随着科技的高速度运转,城市化进程迅速,城市公共空间的规模和规划标准都提升到更高层次,只是规模和标准的变化远远不能满足城市人们的精神需求,人们对城市公共空间的衡量标准由传统的游行、集会已然走向娱乐、趣味、消遣、艺术。
不同地域的人文、历史、社会背景创造不同的城市特色,人们理解和构建的城市公共空间就会有所不同,对城市空间构成中的侧重点和美化方式亦有差异,塑造符合当地人们社会生活的空间显得尤为重要。避免城市雷同现象,更要杜绝走到哪里都会有似曾相识感觉的公共空间出现。
今天,城市公共空间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对历史、民族、风俗的记录,从侧面上更加凸显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当高新技术运用到城市空间的塑造中,城市空间就会发生质的转变,最早城市公共空间被认定为我们社会生活中能够形成舆论的一个领域,这是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理念,而到今天,城市公共空间的范围变得广泛,早已超出了此前的界定,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对此的认识不同,一直没有完全统一的理论,但是无论城市公共空间的范围如何变换,以人们的公共活动为基准的原则不会变,更不能变。
美国城市规划学者奥斯卡·纽曼认为“城市公共空间是指用于人们休闲、消费、娱乐、运动的公共场所。
英国学者克里夫·芒福汀认为“公共空间是一个复杂的、多维度的、动态的现象。
它既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和绿地,也包含必要的社会基础设施,如教育、卫生、治安等机构和拥有行政、司法和立法等职能的建筑也被认为是公共空间。
综上所述,城市公共空间是指以人的公共交往活动为主导的城市开放空间,体现城市文化,居民精神面貌的载体,如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绿地(休憩绿地、滨水绿地等)等。这是城市公共空间狭义的概念,例如:北京的天安门、大连的星海广场、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广义的城市公共空间的范围可以延伸到公共设施所占用的空间,只要是供人们交往的空间都可认定为公共空间,包含室内公共空间与室外开放空间。本文研究的城市公共空间是在狭义的理解下展开的。
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