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您是否家中遭窃,但“自认倒霉”并未报警求助?昨天,仪征警方发布通告,称胥浦派出所近期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目前已走访到部分失主,但仍有部分被盗物品无人认领,希望遭窃却未报案的失主及时携带相关证据,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多日未住的老宅遭窃
受害人竟与拿着钥匙的小偷撞上了
“我是想过他可能再来,但没想到他来的时候竟然是用钥匙开的门,还跟我打了个照面,这也太荒唐了!”今年2月,群众老李来到辖区派出所向民警讲述自己的经历,言语中充满了不可置信。
老李随儿子在外居住,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不在仪征老宅,只是隔三差五回来住个一两天。2月17日,老李接到邻居的电话,称他家的窗户没关。“我走的时候明明检查好了门窗啊?”老李不放心,很快赶回老宅。刚进门,他便觉得有些不对劲,家中似乎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老李赶紧检查,发现家中的数千元现金、金饰等贵重物品全都不翼而飞了,老李当即报警求助。家里进了贼,老李不放心,当天就住在了老宅。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次日,正在家中休息的他突然听到家门有响动,似乎是有人转动钥匙要开门。
“当时我想,钥匙我也没给别人啊,会是谁呢?”于是,老李目不转睛地盯着家门。很快,大门打开了,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男子,与屋内的老李面面相觑,手里还捏着一把钥匙。“是小偷,可小偷怎么会有我家的钥匙?”老李又惊诧又慌乱,一时没反应过来,小偷趁机拔腿就逃,离开了现场。随后,老李再次联系民警,将自己的经历如实告诉了他。
根据这个线索,民警立即展开了研判,通过调查走访及调取案发地周围的监控,警方成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仪征男子陈某。陈某今年30出头,平日里游手好闲,不思进取,此前曾多次因盗窃被警方处理。随后,警方通过蹲守,成功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
目前尚有部分被盗物品无人认领
警方发布通告全城寻找失主
面对警方,陈某对自己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让老李没想到的是,算上被撞破的那一次,陈某竟已是第三次“光顾”他家了,他手中的钥匙,正是老李自己放在家中的备用钥匙。
“我第一次去他家偷东西的时候,在玄关那边发现了一把钥匙,一试果然是大门的钥匙,就带走了。”陈某交代,不久前,他因经济拮据,再次萌生了盗窃的念头。在寻找下手目标时,他无意间发现老李家常年无人居住,便翻窗进入室内实施盗窃。随后,他又利用第一次盗窃时“顺”走的钥匙大摇大摆地开门,进行了第二次盗窃,直至第三次被老李撞破。经核实,老李家中被盗物品累计价值近5万元。
经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陈某曾多次入室盗窃黄金首饰等物品,获得多件赃物,均被其变卖。警方通过大量工作,已寻回了这些赃物,目前联系到部分失主,但仍有部分被盗物品无人认领,且失主并没有报警。
为了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依法打击犯罪,仪征警方呼吁未报案的失主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尽快前往公安机关报警,同时也呼吁相关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报案地点:仪征市公安局胥浦派出所(仪征市子胥路58号),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15951445103 ;0514-83293410
警方提醒
如遭遇盗窃应及时报警,不要“自认倒霉”
“如发现家中被盗,应及时报警求助,不要‘自认倒霉’。” 警方提醒,发生被盗案件时,应尽量保留现场,及时报警。此外,市民在平时生活中,要增强防盗意识,外出一定要锁好门窗,不要将备用钥匙放在容易找到的地方,如门口的地垫下、窗台上等。家里无人时,最好屋内留有灯光,尽量避免暴露家中无人的情况。有院墙的住户,尽量不要在院墙边堆设物品。如果农村的老宅长期无人居住,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老宅,以免蒙受损失。
来源丨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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