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实际交通通行情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蓬莱区创发新区货车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通告如下:
调整内容
1、新增山东路以东100米区域
2、新增银川路以西200米区域
调整限行区域
山东路及山东路以东100米(含)-仙境东路(不含)-仙境路(含)-银川路及银川路以西200米(含)-南环路(不含)-戚继光路(戚继光路与南环路路口至戚继光路方家立交桥路段,不含)-228国道(不含)以内区域。
限行内容
限行车辆: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限行时间:
0时至24时(全天)
处罚方式:
采用交警现场处罚和电子监控抓拍两种方式
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和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5月23日零时起开始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进行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6日
为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我区新增17处电子监控,现将电子监控设备安装位置通告如下:
1、创发新区区域限行的车辆类型: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禁行时间:0时至24时(全天)
2、“卡口”主要用于抓拍 “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拨打手持电话”、“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每一辆过往车辆的相关信息。
以上电子监控设备执法生效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6日
资料来源:危化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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