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白银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科学完善我市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作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市教育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
《实施意见》从“家长委员会的性质、权力和义务”“家长委员会的规范建设”“家长委员会委员的变更 ”“家长委员会的机制建设”“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对中小学幼儿园家委会的“产生、设立、职责、职能、变更、保障”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
各县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要规范家委会的设立、家委会活动的开展,尤其是对家委会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要宣传家校共育的重要意义,让家长了解学校、年级、班级家委会的设立及职能,调动家委会作用的发挥,使家委会成为家长和学校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营造良好的家校协同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
学校领导、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要加入相应的家委会网络群组,加强各级家委会的指导监管。学校要严禁家委会收取所谓“班费”、组织“谢师宴”、毕业年级聚会聚餐等活动;严禁家委会以任何名义向教师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家委会组织教师参加有违师德师风的活动和私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严禁以家委会名义购买教辅资料或举办针对在校生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募集各类经费和物品。
来源:白银市教育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