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养了7年的儿子,要点儿赔偿不过分吧?
养了多年的孩子,有一天突然发现不是自己的,然后和妻子离婚,索要赔偿,这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也不值得拿出来做探讨。
可今天探讨的这个案例没这么简单,其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以后,男子先是起诉了孩子的母亲,然后起诉了孩子的生父,生活中这种情况比较少见,那么法院会支持对孩子生父的索赔么?2022年4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例
事情要从10年前说起。
2012年11月,34岁的男子唐某认识了27岁的胡某,唐某事业有成,是一家企业的老板,胡某年轻漂亮,二人很快陷入热恋。在一起没多久,胡某告诉唐某自己怀孕了,听到这个消息唐某很开心,决定给儿子最好的医疗条件,遂将胡某送往美国待产。
2013年9月,胡某在美国生下一个男孩,胡某本以为可以借此嫁入豪门,但唐某却并未打算和胡某结婚。2014年8月,孩子尚未满一岁,唐某便提出要与胡某分手,其与胡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儿子由胡某抚养,唐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00万元,其他学费、就医等日常生活费用按需要支付。
2020年8月,儿子已经7岁了,唐某看着手机中儿子的照片,越发觉得儿子长得和自己一点儿也不像,遂有了儿子是不是自己的这种念头。对男人来说,这种念头一旦产生就挥之不去,于是几天后,唐某找借口带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儿子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一、起诉孩子母亲胡某
付出了7年的心血和感情,结果孩子却不是自己的,这事搁哪个男人身上都受不了,好在唐某还比较理智,其决定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021年4月,唐某一纸诉状将胡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这些年来自己所花费的各项费用共计174万,另外还要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3万元,总计177万元。
为查清真相,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意见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在排除同卵多胞胎、近亲属和外源干扰的前提下,排除唐某为唐某某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认为,亲子鉴定结果可以确定,唐某并非唐某某的亲生父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唐某要求返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胡某返还唐某抚养费168万元,精神损失费3万元。
二、起诉孩子父亲黄某
法院判决胡某返还171万元,胡某拒不履行判决,唐某申请强制执行,可执行时发现,胡某名下无任何可执行财产。你说气人不气人,这些年给了你近200万,结果现在一毛钱也没了。怎么办?这口气必须要出啊。
思来想去,既然孩子妈没有可以执行的,那孩子爸呢?总不能孩子爸也一毛钱没有吧?唐某想,我替你养了7年的儿子,起诉你要点抚养费是应该的,于是唐某决定把孩子的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是,唐某根本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没过多久,唐某得知胡某和一名叫黄某的男子结婚了,其怀疑黄某很可能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便辗转联系上了黄某。
审判该案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电话中,黄某承认孩子是自己的。原来,当年黄某和胡某有过一段短暂的感情,但很快就分手了,分手时黄某不知道胡某怀孕了,也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孩子。前段时间,胡某联系了黄某,告诉黄某孩子是他的。
黄某一开始还不敢相信,事情都过去7年了,突然冒出来一个儿子?于是黄某带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孩子确实是自己的。在确定孩子身份后,胡某说要和黄某结婚,黄某答应了,于是二人结婚。
对于黄某的以上说法,唐某并不认可,其认为这就是一场骗局,从一开始胡某和黄某就在合伙骗自己。很快,唐某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黄某承担168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其向法庭提交了和黄某的电话录音。
1、黄某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么?
常识告诉我们,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对于黄某来说,尽管这个孩子是非婚生子,其也完全不知情,但只要确定了是他的孩子,他就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7年来,因为黄某不知情,其并未承担抚养费,而是唐某承担了抚养费,因此唐某有权要求黄某给予赔偿。
2、黄某应该赔多少钱?
很显然,唐某经济条件较好,其7年花费了168万元,对孩子的抚养费用超出了一般家庭的标准。那么黄某是否要对这168万元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呢?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是基础的生活费用,一般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本案中,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无锡当地每月1500的抚养费用是合适的,7年就是12.2万元。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黄某应当对168万中的12.2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多说一句,如果黄某一开始就知道孩子是自己的,那黄某很可能应该就168万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且二人还可能涉嫌诈骗罪:企图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唐某的财物。唐某虽然提出了这一点质疑,但是却并无证据证明黄某一开始就知情,因此法院不追究这一点。
如果诈骗成立,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本案中,胡某本来可以暂时不用赔钱的
关于亲子关系的诉讼,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亲子鉴定,前文已经说过,在唐某起诉胡某的时候,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唐某和唐某某的亲子关系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表明二者无血缘关系。
实际上,胡某可以拒绝该鉴定,并且要求唐某继续抚养唐某某。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
但是,如果需要做亲子鉴定的孩子尚不足18岁,且鉴定结果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的,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法院不应批准做亲子鉴定。
本案中,唐某某7岁,一旦鉴定结果表明唐某某不是唐某的孩子,唐某就有权停止抚养唐某某,该情况对唐某某的成长是不利的,这时候法律就会禁止做亲子鉴定。也就是说,如果胡某拒绝让儿子做亲子鉴定,法院就不会批准双方做亲子鉴定,也不会采用推定的方式来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
这种情况下,唐某必须继续支付唐某某的抚养费用,直到唐某某年满18岁以后,唐某才可以另行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再次要求胡某赔偿。
写在最后
本案还是很有警示意义的,判决明确了孩子生父对孩子的实际抚养人构成侵权,即便其本人不知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最终黄某和胡某结婚了,这个结果对孩子来说应该算圆满,但胡某身背168万债务,二人结婚后,黄某能独善其身么?
大家觉得这起案子中,谁是最大的受害者?欢迎留言讨论。
参考资料: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唐X、黄X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我是@晏公子Pro,每天分享热点法律事件,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目前正在申请公职律师,欢迎大家关注交流。
附:本案判决书
声明: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
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邮箱:
service@shxyo.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