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89 公司简称:口子窖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帐户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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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白酒作为世界主要蒸馏酒品种之一,也是我国特有的传统酒种。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中,白酒始终是大众喜爱的饮品,也承载了文化的流转,酿酒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重要的行业之一。
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升级转变(比如更关注安全、健康、享受等),白酒行业转向常规增长、市场向名优酒、老品牌和核心产品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
公司是安徽省内白酒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生产的口子窖系列产品香气独特,是我国兼香型白酒的代表,2009年12月,公司成为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兼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公司位于皖北地区,毗邻江苏、山东、河南等白酒消费大省,除安徽市场之外,公司产品在周边省份也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公司生产的口子系列白酒是目前国内兼香型白酒的代表品牌。公司生产和销售口子窖、老口子、口子坊、口子酒等系列品牌产品,以充分满足各类型客户的需要。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为“采购+生产+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生产部门制定的生产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订具体的采购计划,然后根据采购计划提出的原料需求,在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原料采购。
2、生产模式
由于基酒和成品酒的生产工艺方法不同,在具体的生产中,公司按照基酒和成品酒来分别组织生产。
(1)基酒
因基酒的生产具有季节性特征,高温的夏季一般会停产,且其生产周期较长。公司与行业内其它白酒企业一样,并非采取以销定产,而是根据公司未来的市场计划来安排生产。公司基酒生产采用滚动计划管理,以便于生产部门、质量中心和仓储衔接。公司每年年底根据销售公司提供的下一年销售计划及销售产品的结构,制定下一年基酒总量及结构需求计划。生产部依据此需求计划,参考当年基酒产量和结构情况,编制全年生产计划,分发到各生产分厂。
(2)成品酒
公司成品酒生产模式采取的是以销定产,即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计划。具体如下:
每月末,公司生产部门依据营销公司编制的产品销售计划,并根据库存情况,编制成品酒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统一由口子酒营销组织和实施,口子酒营销整体负责营销方案策划,经销商开发、管理与维护,销售方案的制定,回款管理等销售事务。
在销售模式上,公司采取目前白酒业界普遍采用的经销模式,根据公司整体市场战略,实行分区域、分产品管理,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区域,若干区域下面按行政区划及市场发展程度,通常以地、县级城市和产品系列为单位,选择达到一定实力的代理商,代理该地区的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并具体组织该地区的营销工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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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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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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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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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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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0.29亿元,同比上升25.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7亿元,同比上升35.38%。主要系本期公司高档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维云先生、独立董事陈利民先生和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徐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津贴的部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进、张国强、徐钦祥、范博、黄绍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同时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07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图亮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周图亮、徐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执行有效。公司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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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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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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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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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1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执行解释14号对本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对于解释15号发布前本公司财务报表未按照“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列报的,本公司按照该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根据新旧衔接规定,“解释15号”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按“解释15号”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根据新旧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解释15号”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执行解释15号对本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0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766,801,847.19元。经公司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34,214股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3,134,2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5,298,679.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2-010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下转B1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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