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环球时报)
江苏无锡,一名幼童被锁车内,消防员赶来营救,孩子在车内哇哇大哭,满脸通红,家长却不同意破窗营救孩子,非要等开锁师傅。
当时车辆在太阳底下暴晒,要知道车内温度是要高于室外温度的,这种温度下,成人在密封车内停留30分钟,都有可能会中暑。
一个孩子被长时间锁在密封车内,可想而知当时孩子在车内有多难受。
无奈之下消防员拿来战斗服盖在车玻璃上,同时不停地用仪器测温,防止车内温度过高,孩子有危险!经过漫长地等待,开锁师傅终于赶来将车门打开,孩子得以获救。
事情被曝光后,网友纷纷评论说,难道一条人命还没有玻璃值钱?假如孩子出现危险进院治疗,那就不是几百块钱能解决的事了。
就本案而言,父母不同意砸玻璃,如果孩子真的出现危险,消防员有权砸坏玻璃救孩子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不仅消防员可以砸,当时在场的任何人都有权砸玻璃救孩子。在法律上解释为、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就本案来说、砸坏玻璃救孩子的行为,是属于“紧急避险”行为,该行为根本没有社会危害性,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孩子在等待开锁时间内,孩子窒息死亡,父母的行为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珍惜眼前人,钱没了,可以再挣,人一旦弄丢了,你有再多的钱、也买不回一条人命。
对于此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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