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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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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芦山热线微信号:(lus625600)编辑制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已初步完成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中芦山县芦阳产城一体发展示范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现将初步成果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领域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个月。请将相关建议意见反馈给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阚媛媛 联系电话:0835-6523282

芦山县芦阳产城一体发展示范片区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

公示稿

芦山县人民政府

202204

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决策部署,以“六优化、四尊重”为总体要求,推动要素资源向中心镇集聚,增强人口吸纳、产业承载、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培育发展动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编制《芦山县芦阳产城一体发展示范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部署,遵照芦山县委县政府深入实施追赶跨越、绿色崛起“1442”总体的发展战略,以实现“高颜值生态环境,高质量经济发展,高水平社会治理,高品质人民生活”目标,以片区带动芦山高水平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第2条 规划原则

1.区域协调,统筹发展

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与四川省主体功能战略,落实成都平原城镇群对芦山的发展要求,多通道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接受特大中心城市的辐射,加快融入成都经济圈,强化芦山与成都经济区、川西北经济区的联系,充分利用区域资源融入区域发展,建设雅安西北部的功能集中区,打造川西特色重点旅游目的地,构建川藏通道的重要服务节点,发挥芦山的节点作用推动区域统筹发展。

2.生态文明,宜居宜业

坚持生态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强化资源承载力对发展规模的约束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坚持创新引领,探索产业融合新模式。坚持产业联动,构建优势产业集群。高度重视生态安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推广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宜居。

3.传承历史,弘扬文化

延续芦山“千年姜城”历史文脉,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高历史文化保护水平;突出地域“汉魂”、“蜀根”文化特色,发展有历史记忆和地域特色的美丽城镇;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4.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逐步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5.城乡统筹,乡村振兴

重塑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发展。中心极化,引导要素向县城和场镇集中,构建以城带乡机制;合理布局,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互促,构建契合本地资源禀赋的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1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1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15.《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1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17.《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

18.《四川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

19.《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一张图"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19〕25号)

20.《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21.《芦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

22.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

第4条 本规划是《芦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下位规划,是对芦阳产城一体发展示范片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的具体安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法定依据。 第5条 本规划分为两个层次,即片区规划和镇区规划。片区规划范围为芦阳街道、思延镇、飞仙关镇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92.38平方公里。镇区规划范围为飞仙关镇区。 第6条 本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期限为2022-2035年。 第7条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表格、数据库和规划附件,其中文本和图件是芦阳产城一体发展示范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法定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条 本规划经芦山县人民政府和雅安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审查同意后,由芦山县人民政府报雅安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由雅安市人民政府报自然资源厅备案。备案后的规划成果由芦阳街道、思延镇、飞仙关镇政府共同组织实施。芦山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本规划,确需修改本规划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并及时更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信息。

第二章 现状分析第9条 区位关系

芦山县芦阳产城一体发展示范片区位于芦山县南部,北与双石镇、龙门镇相连,南与雅安市天全县相邻,东与雅安市雨城区相邻,西与雅安市宝兴县相邻。总面积192.38平方公里。片区内国道351、国道318、省道308、省道106等主要交通干道穿境而过,交通较便捷。

第10条 人口情况

片区现状户籍人口6.33万人,常住人口6.86万人;城镇人口4.16万人,城镇化率65.7%。

第11条 产业发展

1.农业优势不突出,缺乏深加工

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达5000亩,中药材、茶叶1.1万亩,实现粮食扩种711.72亩,但片区内种植优势未能向高附加值的加工流通环节延伸,附加值较低。

2.工业化初期基本完成,主导产业附加值低

“十三五”以来,规上工业企业达到46家,产值上亿元企业达25家,规上工业年均总产值达到56亿元,建成全国纺织产业转移试点园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但纺织产业技术含量比较低,产业深加工的比重小,附加值不高。

3.第三产业多而不强

芦山县有2300多年的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北纬30度上世界级品质的自然奇观,片区内拥有汉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和根雕文化四大核心文化,但未形成“全域有景点、四季有看点、时时有热点、处处有亮点”旅游格局。三次产业融合互动不深,工业农业对服务业拉动不足。

第12条 空间利用

现状农林用地较多,林地占比68.61%。农业机械化比例达45%,土地流转比例8%。设施农业用地面积13.90公顷,仅占农用地的0.08%,主要用途为养殖业。片区内工业用地204.14公顷,在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占80%。

片区内已建成聚居点16个,均为灾后重建聚居点,户均占地200平方米。

第13条 人居环境

芦山河、玉溪河、西川河、宝兴河等构成了尺度丰富的滨河景观。但水系两岸生活、生产、生态功能混杂,沿河分布着“散乱污”工业用地和畜禽养殖户。境内汉姜古城和飞仙村街巷肌理、空间格局保存较好,但建筑缺乏管控。片区农村厕所革命完成率达86.8%。但农村垃圾乱扔、污水治理不达标、厕所环境不卫生等情况仍较突出,公共空间配建不足,部分村庄缺乏村民公共活动场地和晾晒坝。

第14条 设施配套

各类公服设施相对完善,但闲置与缺口并存。现有1个撤并镇政府、1所幼儿园、2所小学闲置,闲置公服设施面积约有0.64公顷。

教育设施生源不片区现有1所高中,4所初中,8所小学,11所幼儿园。部分乡镇生源严重不足(清源大同村小仅有13名学生),幼儿园空间分布不均(思延镇仅有1所幼儿园)。

医疗卫生设施有待提升。现有4个卫生院,9个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配套较为完善,但部分设施建设未达配套标准,不能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养老设施缺口较大。片区内除芦阳街道有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和2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外,其余2个镇均无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服务床位累计396张,片区内有8个村、7个社区,但目前只有8个村(社区)有日间照料中心,片区8个村(社区)服务站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阵地“多合一”使用,阵地实际使用面积普遍小于20平方米,部分服务站位置不居中、不便民。

殡葬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片区安葬较为混乱,缺乏农村公益性墓地、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用地。

文化体育设施缺乏针对性,后续管理缺失。片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体育健身设施已全覆盖,但利用率较低,部分配套设施未能被有效利用,老旧化严重。体育设施缺乏多样性,导致有的体育设施居民不需要,而居民需要的却没有。很少有适宜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另一方面,公共体育设施的后续管理不到位,缺少专业的体育工作者。公共体育设施在后期的维护和检修上很难做到定时定点,从而降低了农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用水用气保证率高。城乡垃圾处理率达100%,城乡污水有效处理率仅61.5%。防灾设施存在短板,消防站布点不足,力量薄弱,仅1座二级普通消防站,村庄建有微型消防站,但消防设施简易,存在设备不齐等问题。

道路交通系统外联不畅,内联不优。片区对外交通干道仅有国道351、省道308和省道106,仅联系西和南两个方向,连通程度低,集散能力差;产业路、旅游路等级不高,路网密度不足。片区内农村道路呈现树杈状发散延伸,绕行路及断头路较多,节点间衔接不畅;交通场站设施不完善,村道宽度普遍较窄错车困难,存在多处断头乡道、村道,未能成环成网。

第15条 现状用地结构

本片区国土空间面积19238.31公顷。农用地中耕地面积2071.74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96.13公顷,占耕地面积81.87%;林地面积13198.73公顷,占片区面积68.61%;建设用地面积1708.28公顷,国土开发强度为8.88%,详见下表。

片区国土空间保护利用现状汇总表

用地分类

面积

比例

(公顷)

耕地

10.77%

其中

永久基本农田

占耕地面积81.87%

园地

6.67%

林地

68.61%

草地

0.09%

湿地

0.38%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90%

建设用地

8.88%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

4.82%

城镇建设用地

2.92%

小计

7.74%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0.87%

其他建设用地

0.27%

陆地水域

2.34%

其他土地

1.37%

合计

100.00%

第16条 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

本片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与未来城镇和农业发展的适宜区无明显冲突,由于地形地貌、地质灾害的影响,片区双适宜的区域面积较小,适宜城镇建设的规模较大。

1.城镇建设适宜性

受地形和地质灾害的影响,适宜区主要沿河岸两侧较平缓地区分布,规模约为46.23平方公里,占片区规模的24.03%。

2.农业生产适宜性

受地形和农业耕作条件的影响,大部分为适宜区,适宜区规模为123.11平方公里,占片区规模的63.99%。

3.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生态保护重要区主要为林地,分布于灵鹫山与罗纯山。面积为25.64平方公里,片区内占比为13.33%。

第三章 目标定位第17条 规划定位

(1)片区定位

芦山县政治引领核心、经济发展重心、文化展示中心、成渝融合轴心,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三产融合,四宜皆具的产城一体示范区。

第18条 规划目标

到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三区三线管控取得成效,耕地保护得到落实,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村振兴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建成中国知名现代时尚成衣纺织基地、川西新能源+大数据产业洼地。“传奇古姜城·魅力新芦山”建设达到新高度,县城中心城区建设月季主题景观,建成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上宜居宜业的“月季小城”、“小县优城”。

第19条 规划策略

1.保底:严格保护耕地,开展生态修复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出平衡和种植轮作,大力增加耕地,做到守底线、强整治,保平衡。

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严守生态本底。鲜明生态立县,加快建设绿水青山、绿色低碳新芦山,紧扣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目标,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外联:打开对外交通格局,构建区域服务职能

打造东融成渝“北大门”。积极推动天雅高速、雅马高速、川藏铁路客货站连接线等外向通道建设,构建“5分钟上高速、20分钟上动车、90分钟上飞机”真正融入双城经济圈区域竞争新优势。

构建西向拓展“大节点”。依托川藏铁路、天宝铁路、国道318、雅马高速、国道351等打通甘阿进藏门户通道,打通芦山到始阳川藏物流园快速通道(老懂山隧道),打通天雅宝兴支线,推动雅马高速建设,不断提升芦山西向拓展辐射能级、扩大区域竞争能力。

建设“天芦宝”区域公共服务中心。依托交通优势、用地优势,建设天芦宝区域教育中心和健康中心,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与医院等级;持续强化九年义务教育、普高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探索“天芦宝”三县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领域深度合作。

3.强产:双轮驱动,三产融合,四宜兼具

强化双轮驱动,产业提质增效。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培育产业集群。纺织产业未来向时尚成衣生产转型,大幅提升产品附加值,向中心城区集聚;锚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锂电负极材料产业未来依托产业洼地优势向新能源+大数据产业转型,延长产业生命周期。

依托资源优势,一三产提速发展。打造高标准农田,依托粮经复合示范园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四种四养。合理利用灵鹫山与罗纯山农林资源,推进农文旅融合开发。依托川藏线口岸优势,思延与飞仙关通过新增、转型、盘活存量等多种方式发展川藏商贸物流业。

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空间结构。两大主导产业布局向经开区集聚,建设产业集群。飞仙关镇逐渐腾退非商贸物流产业,未来不再布局两大主导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布局产业,兑现自然环境与人文历史资源价值。

4.应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自然灾害综合普查试点县

抗震减灾上提高基础设施抗灾韧性,适度提高供水、能源供应、交通、通信、医疗等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设防等级,增加应急备用系统。

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保障有力的消防安全工程。

洪涝灾害上要巩固和强化芦山河(玉溪河)、西川河防洪水利设施,进行规划新建区域防洪堤建设。对区域内河流水系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增强乡镇防洪能力。

滑坡、崩塌、泥石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对区域内全部地灾点进行整治,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山体及水系周边林地及草地。

5.提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精准投放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整合提升

公共设施精准投放,营造社区生活圈。采用“保留、新增、提升、转型”的方式,分级分类配套建设公服设施。并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分类处置、创新盘活”的总体思路,全面盘活利用镇村闲置公有资产。落实“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建设“社区生活圈”,结合农村人口与生活方式变化趋势,推动公服设施区域化布局。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城乡一体。按照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等原则强化各镇街与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服务水平。采用“保留、新增、扩建”的方式,结合农村聚居点布局优化调整分级分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落实区域能交水设施空间布局,预留各类基础设施走廊空间。

内部交通系统互联互通,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内向加快公共交通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加油站、招呼站、服务区等公共交通服务设施。细化专项道路,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安全发展。完善通村公路、产业便道服务网络,提升“毛细血管”服务能力。

第20条 指标体系

为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约束性指标,立足片区定位和规划目标,确定本片区规划指标体系由18个指标组成,其中约束性指标8个,预期性指标10个。

第四章 格局优化第一节 空间格局第21条 总体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综合目标定位、产业发展格局和镇村空间格局,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为“两轴三心三片”。“两轴”指两条以天宝铁路(并入川西山地轨道旅游环线)、国道351交通走廊串联的产城融合发展主、次轴。“三心”指县城中心、思延镇次中心,飞仙关镇副中心,“三片”指北部生态农文旅融合发展片区、中部产城发展综合片区、南部商贸物流农旅发展片区。

以“双轮驱动”工业发展战略为引领,着力打造产城发展综合产业园。合理利用灵鹫山与罗纯山农林资源,大力推进建设北部生态农文旅融合发展片区、南部商贸物流农旅发展片区,构建以粮经饲统筹的思路指导农林牧渔结合、种养一体化、促使一二三产业联动的农业产业发展模式。通过“两轴三心三片”的总体发展格局,以县城为中心带动6个村级片区经济发展,力争片区2035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22条 规划分区

根据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片区内划分为芦阳工业经济片区、芦阳乡村振兴片区、思延工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片区、思延产城融合城市副中心核心片区、飞仙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飞仙场镇商贸集散片区6个村级片区。详见下表。

村级片区划分一览表

村级片区名称

片区范围

片区面积

(平方公里)

芦阳工业经济片区

芦阳街道五星社区、仁加村

芦阳乡村振兴片区

芦阳街道灵鹫山社区、大同村

思延工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片区

思延镇铜头村、周村村

思延产城融合城市副中心核心片区

思延镇草坪村

8.39

飞仙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飞仙关镇凤禾村、朝阳村

飞仙场镇商贸集散片区

飞仙关镇飞仙村

第二节 底线约束第23条 三类空间划定

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用地、农村居民点、经济林等,面积约43.56平方公里,占片区总面积22.64%。

生态空间包括灵鹫山、罗纯山、宝兴河、西川河、玉溪河、芦山河沿岸以及其他湿地、陆地水域等地区,面积135.87平方公里,占片区总面积70.63%。

城镇空间包括现状城镇建成区及城镇拓展区,面积12.96平方公里,占片区总面积6.73%。

第24条 永久基本农田

坚持为农业设施留有空间,为镇村建设和区域基础设施留有余地,将集中连片、质量等别较高的稳定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占稳定耕地比例约为92%。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改造,划定基本农田储备区,储备区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23.33%。

第25条 生态保护红线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将三水厂羊圈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2.76公顷。除必要的生态保护类、水工设施建设项目外,新增建设项目采用负面清单管理。

第26条 城镇开发边界

综合经济活力、发展潜力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划定城镇集中建设区12.09平方公里、弹性发展区0.82平方公里和特别用途区0.0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12.95平方公里。

第27条 其他保护线

1.灾害安全防护线

根据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划定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16.23公顷,高风险区272.34公顷,中风险区7868.33公顷,低风险区11081.41公顷。

2.历史文化保护线

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线,划定茶马古道川滇段、樊敏阙及石刻、平襄楼等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线共计21处,面积约21公顷。

3.水资源管理线

加强飞仙关镇凤凰村黑窑沟大瓦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池沟豆腐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庄村白家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芦阳街道火炬社区胡家沟八步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苗溪社区龙洞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地的保护与管理。

深入推进河长制,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加大河流管护力度。合理划定宝兴河、西川河、玉溪河、芦山河等河流管护范围线,以及沫东水库、飞仙关水库等水库管护范围线,按水利设施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4.湿地资源保护线

严格保护宝兴河、西川河、玉溪河、芦山河两岸的近岸湿地资源,基本划定标准为现状、规划岸线基础上外延不小于30米。维护范围内生态景观,雨洪调蓄净化、科普教育等功能。

第三节 用地布局第28条 农用地布局

1.耕地:土地整治,退园复耕

规划增加耕地面积630.39公顷。以适应规模化、机械化耕种为目标,持续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试点低效园地、残次林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着力耕地“进出平衡”,在灵鹫山社区进行低效园地土地整治,在凤禾村、朝阳村、周村村、仁加村、大同村、火炬社区开展旱改水及园地恢复等土地整理项目。

2.园地:优园提效,增值创收

在周村村、铜头村、草坪村、凤禾村、仁加村等地优化园地生产布局和规模,提高园地生产效益,将灵鹫山社区的苗溪农场低效茶园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3.林地:护林融景,焕发康养

严格保护公益林地,将可恢复且位于退耕还林区域之外残次林地复耕。实施退耕还林、国家储备林工程,在灵鹫山优化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林地景观,探索林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佛图山、龙尾山通过林相整理、景观营造、设置登山步道及观景台等打造中心城区森林公园。

4.草地:农草联动,保护为主

规划减少草地2.23公顷。部分草地进行复耕、复园、复林,建设用地占用部分草地,其余草地保持现状。

第29条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增加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12公顷。

第30条 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增加建设用地123.24公顷。

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增加城镇建设用地12.70公顷。

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减少村庄建设用地64.91公顷。以充分尊重民意为原则,引导居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推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增效。将山上生活不便利、散居的居民进行集中安置,无人居住的宅基地拆除。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增加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98.59公顷。布局芦山通用机场、天雅高速、雅马高速、天宝铁路、芦名快速通道等交通设施,补齐县、乡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落实引大济岷、长征渠引水工程、抽水蓄能项目、思延镇110kV变电站、雅安芦山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其他建设用地:规划减少其他建设用地23.14公顷。保障国家安全和宗教自由,落实军事设施、文物古迹、宗教场所、殡葬场所等特殊用地需求,腾退废弃采矿用地。

第31条 其他用地布局

湿地:规划增加湿地0.04公顷。严格保护芦山河及其支流近岸湿地资源,加强河道疏浚和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推动湿地公园建设。

陆地水域:规划增加陆地水域60.72公顷。保护芦山河流域生态,保留原有自然水系。加强对片区内宝兴河、西川河、玉溪河等芦山河支流的河道疏浚。优化灌溉渠系布局,保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间农业灌渠等陆地水域比例,布局抽水蓄能项目。

其他土地:规划增加田坎、裸土地、裸岩石等其他土地27.59公顷。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灵鹫山社区、仁加村、大同村、周村村耕地连片程度,降低田坎系数。

第32条 用地结构调整

对资源保护类指标按不低于规划目标进行补划和调整,适当增加耕地。对开发利用类指标,结合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按不高于规划目标进行调整,适当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减少乡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 产业发展第33条 构建“139”产业布局

1条产业发展带:天宝铁路(并入川西山地轨道旅游环线)、国道351交通走廊;

3个主导功能区:产城一体核心区、灵鹫山农文旅融合区、飞仙农旅融合区;

9类产业功能点:粮经复合示范园、乡村振兴示范区、“碳达峰”示范基地、现代时尚成衣纺织基地、川西新能源+大数据产业园、川藏商贸物流集散中心、绿色食品药品加工产业园、城市服务中心、“文旅+”产业。

第34条 现代农业发展及布局

加快补齐“7+3”产业体系支撑性短板,构建现代农业园区梯级发展体系。

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推动“四种四养”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现代农业种养、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三大先导性产业发展,构建“7+3”现代农业体系。抓好“三带建设”。巩固发展中药材、茶叶“万亩亿元产业示范带”;推行“猕猴桃+大豆”等特色粮经复合模式,提升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现代农业示范带”,布局发展畜禽渔“十百千万现代养殖示范带”。

1.农旅融合发展

加快把飞仙关、思延打造成农旅融合、“种养加”聚合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培育2个省级百强中心镇;加快推动凤禾村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打造3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大力推进禾茂田园、中药材产业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打造种植、养殖、加工“三个50亿”特色园区。

2.打造绿色示范地

打造成都平原经济区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地,巩固提升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成果,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全省有机猕猴桃出口基地、全省有机绿茶生产基地,推动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打造一批中药材优质种子种苗基地。依托思延镇香炉粮经复合园,打造生态田园综合体。

第35条 工业产业布局

1.构建“2+6”现代工业体系

坚持提升存量与优化增量并重,围绕延链补链强链,构建现代时尚成衣纺织、川西新能源+大数据为主导,中药材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精制茶、绿色食品、生物制药、新型材料为支撑的“2+6”现代工业体系。

2.强化双轮驱动,产业提质增速

纺织锂电“双轮驱动”互为补充。纺织产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不仅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同时对从业人员的劳动素质要求较低,匹配工业化初期的发展历程。在工业用地规模有限和产出效益不高的“两个约束”条件下,纺织产业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培育产业集群,务实提高,择机向现代时尚成衣生产产业转型,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降低土地需求;锚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锂电负极材料产业为基础,未来依托产业洼地优势向新能源+大数据产业转型,延长产业生命周期。

3.集约节约,以亩均论英雄

加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盘活与整理,保障产业转型升级的空间需求,注重工业用地开发指标控制,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鼓励多层厂房建设,鼓励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第36条 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

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加快发展文体旅游、康养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四大优势服务业,积极培育特色餐饮、商业贸易、地产服务、科技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六大基础性和新兴服务业,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

1.古城焕新颜

按照“景城相融、产城相融、城乡共融”思路,以月季为主题景观,着力打造“小县优城”的“三新城、两基地、一公园、一街区”魅力新城示范。

2.做强乡村振兴

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围绕打造“三镇三园一环线”乡村振兴新示范区。做强飞仙骑游小镇,做好禾茂田园,做实“一环线”即G351—龙门农旅融合产业环线。依托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优势,交融丰富的人文景观内涵,以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依托禾茂田园地热开发、龙池沟旅游、灵鹫山风景名胜区、古姜城、罗纯山旅游度假区、思延粮经复合园等景源景点,大力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影视基地。

3.提质补短板

改造提升开元曼居四星标准酒店,新建大汉府五星标准酒店,培育打造一批以根雕文化、清凉康养、民俗特色为主题的特色民宿集群,通过高端精品+村民自建等方式构建不同等级的民宿体验。

4.文旅资源整合

与农耕整合片区文旅资源,盘活4.20恢复重建资源,打造多重体验、游玩时间长的组合文旅产品,聚合打造芦山特色文旅品牌。重点把灵鹫山打造成西南地区禅茶一体的佛教文化名山文化体验区。

第五节 镇村建设第37条 人口预测

常住人口11.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69万人,城镇化率84%。

第38条 镇村体系

规划构建“1个一级中心镇、1个二级副中心镇、1个三级重点镇、6个四级中心村(社区)和9个五级基层村(社区)”组成的镇村体系。一级中心镇指芦阳街道,二级副中心镇指思延镇,三级重点镇指飞仙关镇,四级中心村(社区)指五星社区、灵鹫山社区、铜头村、草坪村、凤禾村、飞仙村,五级基层村(社区)指其余9个行政村或社区。

第39条 农村居民点建设

1.农村聚居点选址原则

科学确定居民点选址、合理保障居民点用地。按照“五避让”“三远离”“三融入”(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洪涝易发区、避让地震断裂带、避让水源保护区、避让生态敏感区;远离公路、远离铁路、远离高压线,融入城镇、融入产业、融入自然环境)的选址原则。

2.聚居比例及用地规模

经过4.20、8.11、8.22等特大自然灾害后,片区居民聚居比例达75%以上。结合村民聚居意愿情况,确定片区规划后整体聚居比例为85%左右。新建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原则上控制在50至70平方米之间,合理保障农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需求。

3.聚居模式及农村聚居点规划

经过4.20灾后重建,片区内建立了黎明新村、凤禾新村等多个安置点,居民大部分集中安置,小部分沿主要交通线布置,极少部分村民散居,布置形式为“点线结合”。

结合片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发展定位,以规划引领、合理布局、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统一风格为基本原则,充分利用现状,综合考虑村民意愿、生态移民、高山移民、地址灾害移民、增减挂钩搬迁、耕作半径、基础设施布置等情况,规划在城区外的每个村新建或扩建1个农村聚居点,其中扩建型聚居点2个,新增型聚居点6个,分别是仁加村安置点(扩建)、黎明社区安置点(扩建)、朝阳村安置点、火炬社区安置点、凤禾安置点、灵鹫山社区安置点、大同村安置点、铜头村安置点、周村村安置点。规模上看,中型2个,小型6个。从空间来看,均为农村型聚居点。

第五章 设施配套第一节公服设施第40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参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四川省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结合前期村民走访调查结果和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立足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立科学合理、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体系。详见附表1、2。

第41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模式

采用“保留、提升、新增”的方式,以县城为中心,以思延镇为副中心,公服设施与飞仙关镇形成错位配置、相互补充的配套模式。其中镇区所涉村级片区及行政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布局在镇区,服务功能与片区、乡镇级设施相同的,不重复设置。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至2035年实现“智慧城市、智慧服务、智慧政务”。

第42条 养老设施

按照“优化布局、提升功能”的原则,补充完善以片区级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为核心、乡镇(街道)级养老服务综合体为支撑,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补充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留现有养老机构芦山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将原清仁乡便民服务中心改扩建为以提供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在思延镇草坪村新建一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保留提升现芦山县先锋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在飞仙关镇飞仙村、思延镇草坪村、芦阳街道汉嘉社区各新建1个养老服务综合体,其余村(社区)新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第43条 医疗设施

着力建设天芦宝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一片区一中心、一镇一院、一村一室”的原则,根据人口分布等特点,优化片区卫生机构布局,增强片区卫生服务能力。

医院:大力提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全面建成三级医院或整合创建三甲医院;新增1所精神病院。

医疗卫生体制:积极推进县城医院与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医联体;探索天芦宝三县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探索区域社保一体化;建立可防可控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县疾控中心应急管理能力。

卫生院:提升改造芦阳街道卫生院为社区服务中心,扩建改造飞仙关镇中心卫生院,思延镇卫生院2所卫生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卫生室:在各行政村设立卫生室,并对飞仙关镇飞仙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44条 殡葬设施

按照“生态环保、以人为本、公序良俗、持续发展”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殡葬用地,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

片区火葬区人口达到6.3万人,年死亡人数达440人以上,依据规划预测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在芦阳街道新增1个经营性公墓、1个公益性骨灰堂。在飞仙村、朝阳村、铜头村、草坪村、大同村、仁加村各新建1个农村公益性墓地,每个公益性墓地面积不超过12亩,实现片区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100%。

第45条 教育设施

着力建设天芦宝地区教育文化中心,至2035年建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着力建设天芦宝地区教育文化中心。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的原则,进行教育设施布局优化。新建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探索与省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联合办学,有效支撑工业产业发展。

保留提升:现有充足生源的学校,综合提升芦山第二中学;

新增:中心城区新建5所幼儿园、2所小学、1所中学、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技工学校;

撤销:凤禾中心校、五星幼儿园、芦溪村小、芦溪幼儿园和清源大同村小等学校。

第46条 活动场地

村委会均增加配置活动场所(晾晒坝),以项目库形式入库。

第47条 文化体育设施

按照“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为原则,强化阵地服务体系,提升片区服务质量。

文化设施:规划保留芦阳街道文化站,思延镇文化站和飞仙关镇文化站,对15个村文化活动室进行提升;

体育健身设施:对各村体育健身设施进行完善,实现片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全面完善。

第48条 闲置公共服务设施再利用

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分类处置、创新盘活”的总体思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分层分类盘活镇(街)闲置资产。优先保障镇村办公用房,调整为镇政府、村委会等。镇村办公用房完善后,需补齐公服设施短板,利用学校闲置资产,调整为便民服务站点、党群活动阵地、文化活动场所、医疗服务站点、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便民利民场所。(见附表3)

第二节交通设施第49条 对外交通

依托芦山通用机场、天宝铁路(山地轨道)、天雅高速、雅马高速等交通体系,加快构建“1+2+2+5”快速交通体系,打通外向“大动脉”。“1+2+2+5”快速交通体系:一座通用机场(芦山通用机场)、两条铁路(天宝铁路、山地轨道)、两条高速(天雅高速、雅马高速)、五条外向干道(国道351、国道318、省道106、省道308、芦山到始阳川藏物流园快速通道)。

第50条 干线公路

以现有道路为基础,对道路进行规划,促成城区片“两环”交通体系形成。

一环由S308线(含绕城段)、县道086、S308到周村村廊道段构成,二环由G351、S308线、S106、县道089、县道090、县道091组成。

第51条 农村公路

依托农村公路建设,以省级“四好农村路”创建为载体,推动形成灵鹫山片“两廊五通道”交通体系。以省道308为基础交通脉络,金通工程为契机,构建罗纯山片“单循环”交通体系。构建“双上单下”联合类型,形成成片串联“单循环”,确保互不干涉,交通体系高效运行。

县道:规划县道总里程32公里。新建X086思灵路(苗溪至灵鹫山段)、X087西铜路,三级公路标准。

乡道:规划乡道总里程24公里,芦山县Y019、Y024(飞仙关镇至芦阳镇段)改建工程,四级公路标准。

村道:打通断头路、扩容瓶颈路、新建直连路,联通各聚居点、农业设施,串联打通接壤县、镇的村道。新增村道规划应尽量利用农村机耕道、森林防火通道和园区道路进行提档升级,确需新选线的村道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规划村道总里程214公里。规划村道达到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米以上,有条件区域将村道升级为产业路,路基宽度保证2车道通行。

第52条 交通设施规划

公路服务设施:保留现状公路服务设施。在各村民聚居点增加招呼站,在二级及以上公路增加服务区,以完善片区公共交通服务设施,促进旅游业发展。

加油站:规划保留现状加油站6个。新增加油站2处。新增加油站分别位于灵鹫山社区、飞仙关镇。

货运物流:依托老懂山隧道,建设物流园区,打造川藏物流园。分别在6个中心村配建村级物流节点1个,在聚居点中配建乡村快递服务站,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客运体系:形成以芦山客运枢纽为中心,以飞仙关客运站为副中心,农村客运招呼站为节点,全片区覆盖的农村客运体系。农村招呼站依托村委会和大型聚集点设置。

第53条 旅游通道及乡村运输金通工程

规划旅游环线公路,由苗溪至灵鹫山。

推动片区内实施“乡村运输金通工程”。

第三节市政公用设施第54条 给水工程

本片区供水通过芦山县乡镇供水保障工程,依靠清仁水厂、芦山一水厂和三水厂建设工程实现全域覆盖。现状供水厂(站)不再开采新水,仅作为配水枢纽。至2035年,片区规模化集中供水率达到100%,总供水量为4.22万立方米/天。

第55条 排水工程

完成现状芦山县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保留现状5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飞仙关南、北场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站)总处理规模达到3.0万立方米/天。芦山县污水处理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飞仙关南、北场镇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城镇周边农村聚居点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其余农村聚居点污水采取小型生态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标准按《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执行。至2035年,片区污水有效处理率达到100%。

第56条 电力工程

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满足N-1供电要求,打造智能配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规划保留110kV金花站、苗溪站以及35kV新庄站、大官站、思延站,规划新建220kV芦山站、110kV思延站,支撑区域高压骨架供电体系。

增强乡村供电保障能力,农村电网以改造升级为手段,加强线路联络,降低供电半径,至2035年,农村户均配电容量提高到2.0至2.8kVA。

第57条 燃气工程

至2035年城镇居民用户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8%,乡村地区用户气化率达到70%,气源来自雅安姚桥配气站和莲花首站。规划对城区现状天然气门站进行扩能改造,规划新建产业集中区配气站、农业开发区配气站,扩建县域燃气供气主管。依托现有的各镇区配气站、燃气管网,向镇区及农村聚居点供气。待中弘LNG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项目建成投运后,为芦山及周边地区提供应急气源。

第58条 通信工程

至2035年提高区域光纤入户率达到95%,结合镇区及农村居民点布局沿道路规划敷设光纤线路,实现光纤到用户。规划保留县城和镇区现状电信局所和邮政支局,并在各村村委会附近设置邮政服务点,实现村村通邮。镇区按照1公里服务半径设立5G基站,农村以各行政村为单位设1处5G基站。

第59条 环卫工程

至2035年区域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县处理的垃圾处理原则,聚居点规划垃圾收集点,保留现状2座垃圾转运站,统一转运至雅安市垃圾焚烧厂处理。加强乡村易腐垃圾处理,以村级片区为单元规划易腐垃圾处理站,采用一体化设施进行处理。

第四节防灾设施第60条 防洪规划

统筹考虑城市防洪安保、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整治等,兼顾流域与区域防洪要求,外洪与内涝治理相结合,市政建设与防洪建设相结合,促进城市发展与防洪排涝相协调。着力构筑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和智慧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加强防洪排涝管理。注重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城市防洪应急管理能力,做好联合国韧性城市创新试点示范县。

中心城区防洪采用50年一遇标准设防,各乡镇采用20年一遇标准设防。片区山洪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

玉溪河、西川河、宝兴河沿线聚居点规划新建防洪堤,保证聚居点安全。

城乡建设要注意防洪、暴雨泄洪设施的保护和改善,河渠两侧要预留防洪通道。城乡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重要建设项目应避开易受洪水危害的地段。

第61条 抗震减灾规划

片区内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秒,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特殊设防类与重点设防类建筑与市政工程应提高一级标准进行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对外交通系统、供水工程、供电系统、通信系统、医疗卫生系统、粮食供应系统和消防系统等各项生命线工程设防标准提高一级为8度。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按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城镇建设及乡村居民点应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严禁在断裂、滑坡等危险地带和地震可能引起水灾、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地区选址。片区应做详细地质勘察,规划建设应保证建设条件安全可靠,如需建设,在建设前必须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进行治理,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开展。

利用学校操场、村委会和现有闲置建筑建设防灭火物资储备点和地灾山洪危险区避难场所等。

第62条 消防规划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强化区域消防体系的作用,提高协调作战能力。坚持“突出重点”的建设实施策略,在重点保护地区加大规划建设力度,解决好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规划提升现状县城二级普通消防站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作为消防救援主力,思延镇新建1座一级消防站、芦阳街道新建1座二级消防站。区域内各行政村依托应急分队设立微型消防室,建立最小消防应急单元,作为消防救援辅助,协助镇区消防站工作。

充分利用有线和无线两种通信手段的特长,将先进的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有机结合,建立现代化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强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确保疏散避难及消防通道等畅通安全。按要求设置消防栓,消防栓之间间距不大于120米。新建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

各乡镇建设防火营房,组建专业扑火队,负责日常巡逻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各村庄结合志愿消防队建设村庄森林火灾扑救队。林区建设防火通道,保证消防车,消防摩托道路通畅,保证森林火灾发生时扑火车辆的可达性。同时林区完善瞭望塔,监测设备,蓄水池等防火设施的布局,保证防火需求。

第63条 地灾防治规划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对片区进行地灾点排查工作,采取工程与非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适宜进行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的地灾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进行排危除险工程治理,消除地灾隐患。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灾危险点,鼓励搬迁避让,按愿搬尽搬原则,进行异地集中安置,非工程措施有保护植被和种草植树等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包括对滑坡、不稳定斜坡进行加固工程如支挡、锚固、减载、固化等治理,并辅以各种排水(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工程,其简易防治方法是用粘土填充滑坡体上的裂缝或修地表排水渠;泥石流灾害采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要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避免地表水入渗,对已有塌陷坑进行填堵处理,防止地表水注入。

地灾点附近开发建设前,应进行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开发建设。为保证建设用地的安全性,在具体的建设实施过程中,必须经过地质部门的勘察来确定断层的准确位置,并做进一步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六章 品质提升第一节 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品质第64条 美丽芦山·宜居乡村

实施乡村生态环境优化工程:一是因地制宜实施垃圾分类,合理布局垃圾收运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常态保洁。二是推进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三是继续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推进公共厕所建设。

第65条 一控两减三基本

深入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提高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三基本”,即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药科学、安全、高效、绿色化。产城一体化片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均提高50%、农药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以上;到203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均高于全县的10%。

第66条 美化农房风貌

开展墙体粉刷印刷美化。在禾茂田园等重点村开展村容村貌提升工作,重点突出乡土特色,在农家庭院外房屋墙面进行粉刷,以点带面,示范先行,全面推广。传承乡土文明,因地制宜确定乡村建筑总体风貌,规划农房风貌以川西民居特色和羌寨风味的风貌为主。

第二节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第67条 农用地综合整治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总体目标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国土综合整治格局,以提高国土空间发展品质和资源利用效率为导向,通过开展国土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地和谐共生,提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目标,识别出整治区域,确定综合整治内容。

2.土地整治范围及规模

顺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通过分析耕地坡度、等别等确定土地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对周村村、凤禾村、仁加村、黎明社区耕地等别较高的集中连片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期在周村村、凤禾村、仁加村、黎明社区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远期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土地提质改造:划定“旱改水”、“坡改梯”范围,结合区域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治重点区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朝阳村、凤禾村、黎明社区、火炬社区、仁加村、大同村、周村村坡度低于15°的普通耕地进行旱改水提质改造。将片区全域即可恢复用地确定为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后续开发。

第68条 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以闲置低效工矿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坯房为重点对象,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城乡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对农村散乱、闲置、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腾退整理,结合周边地类复垦为耕地、园地和林地。对闲置、低效利用、未入园的工矿用地进行拆除复垦或就地改造为现代物流仓储、商贸等新产业用地。城镇、规划居民点周边的闲置低效用地经整治可用于镇村建设和产业发展。

第三节 大力推进生态修复第69条 优化乡村水网

1.加快推进片区生态修复

管控片区内未达标排污口,对未登记排污口进行清查登记。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宝兴河、西川河、玉溪河、芦山河清淤疏浚工程和泄洪道清淤疏浚工程,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继续完善西川河、芦山河、玉溪河堤防建设,按20-50年一遇设防标准,建设10公里防护堤,其中新建3公里,加固7公里。

2.严格保护湿地资源

稳定湿地面积,不挖塘,通过治水疏浚,加强对河道疏浚和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

3.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各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居民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管网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等,通过新建污水处理厂尽快投产运行,旧有污水处理系统的查漏补缺,规范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对大型居住区的单体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测等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以确保完成污水处理减排任务。同时,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

对工业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督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取排水许可制度,使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并达到规划控制量的要求。同时,对工业生产进行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厉行节水减污。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产品。对片区工业污染源治理,采取限期治理、达标排放的措施。

针对农业污染源,实施生态农业工程,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区,减少农业对水资源的污染,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提倡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使用有机肥和复合肥,减少农药化肥对水资源的污染。

第70条 优化林网布局

按照留住乡愁、有利生产、维护生态、实用美观的原则,保护特色林盘、名木古树。整体保留灵鹫山等地集中连片林地。沿道路、河流、渠系,结合现状连片林地和规划居民点,布局“点、线、面”结合的农田林网,构建林、田(茶园)、水网相互交织,林盘聚落相互辉映的田园风光。

1.林网水网

沿宝兴河、西川河、玉溪河、芦山河等主要河流两侧20米内结合现状串珠状布局林地斑块、美化绿化河流岸线。

2.林田格局

河谷农田地区主林带是以交通干道、县乡道路、骨干河道(渠道)现状为主,副林带以斗渠(中沟)、排灌沟渠及乡村道路两侧为主种。方格大小为12-18公顷。

3.茶林格局

高山茶园布置以抗御自然灾害为主的防护带,设主、副林带。方格大小为3-5亩,因地而定。

4.林盘村舍格局

利用聚居点周围的林地,突出防风防晒、美化人居环境功能,环绕居民点形成林盘。

第71条 清理残次林地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后备资源不断减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日趋加大,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通过充分调查论证,确定对部分残次林、废弃坑塘进行开发整理,以增加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

第72条 推进矿山(山体)生态修复

对飞仙关镇页岩采矿区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建立页岩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第七章 飞仙关镇区规划第73条 现状概况

1.基本情况

飞仙关镇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49.66公顷,现状城镇人口3651人,人均建设用地约136平方米。现状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占比最高(30.1%),其次是工矿用地(24.4%)和交通运输用地(8.0%),公用设施用地(3.4%)、商业服务业用地(2.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3%)和特殊用地(0.2%)占比较低。

2.存在问题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保障不足,无现状客运站;公共服务功能不足,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偏低,养老、文化等公共设施缺失;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转化不充分,飞仙关4A级景区未得到有效利用,景观资源未融入城镇,镇区景观风貌特色不足。

第74条 性质规模

城镇性质:场镇商贸集散区

建设规模:2035年0.7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65.82公顷。

第75条 发展方向

镇区、川藏物流园相向发展,在两组团之间保留带状耕地防止组团粘连。城镇开发边界以南北场镇为界定,确保城镇不摊大饼拓展。

第76条 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考虑镇区、移民搬迁和物流园区职工住房需求,适度增加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30.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加强公共服务支撑,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建设用地的2.5%;

商业服务业用地:结合飞仙关4A级景区、茶马古道以及川藏物流园等地加强商业设施布置。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14.8%。

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10.0%。

仓储用地:加强川藏物流园用地保障,规划仓储用地占建设用地的21.9%。

交通运输用地:优化物流园区和镇区路网结构,拓展发展镇区空间,减少过境交通干扰,同时加强物流园区与镇区之间的道路衔接。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占建设用地14.6%。

公用设施用地:完善公用设施布置。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的3.4%。

绿地开敞空间用地:在镇区重要节点、滨水地区、居住组团内部、干线交通等地区布局绿地开敞空间,满足休闲、景观、防护和综合防灾功能。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占建设用地的1.9%。

特殊用地:满足景区用地布局,规划特殊用地占建设用地的0.3%。

第77条 色线管控

划定城镇蓝线、绿线、黄线等控制线,实施最严格的用途管控要求。

蓝线管控:划定芦山河及其汇合支流管理线为城市蓝线范围;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控。

绿线管控:划定沿河、沿主要城市干道两侧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农林用地为城镇绿线范围;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控。

黄线管控:划定客运站场、变电站、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加油站等为城市黄线范围;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控。

第78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机关团体保留镇政府等行政管理机构。

文化设施结合镇政府、广场布置文化设施,不独立设置。

体育设施结合广场、公园绿地布置体育健身设施,不独立设置。

教育设施保留小学一所,新增规划幼儿园一所。

医疗卫生设施结合川藏物流园区产业优势和飞仙关为芦山县南大门地理优势,规划综合医院一所。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养老服务综合体一所。

第79条 交通设施

对外交通国道318、国道351、省道308跨镇区南北场镇,从镇区北侧通过,红线宽度国道318为16米、国道351部分为16米、省道308为12米。

镇区路网规划飞仙关镇区道路分为过境路、园区道路和场镇道路。园区路网为方格路网,干道16米,支路12米。场镇路网为方格路网,干道12米,支路6米。

公共交通在场镇国道351边缘规划客运站一处。完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满足镇区居民及村民日常出行需求。

停车设施规划独立占地公共停车场5处。同时结合学校、医院、景点、汽车客运站设置公共停车场。镇区道路狭窄,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其他交通设施保留现状加油加气站2处。提质公共停车场5处,功能包括加油加气充电和停车修理等服务配套服务。

第80条 市政设施

给水工程飞仙关镇区最高日总用水量为2500立方米/天,由飞仙水厂、老君溪供水站等联网供水,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沿镇区道路完善环状供水管网并向周边农村聚居点延伸,管径不小于DN100,管网末端压力不低于28米。

排水工程飞仙关镇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至2035年,镇区污水产生量为1600立方米/天,扩建现状飞仙关镇南、北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至1600立方米/天,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沿镇区完善污水管网并向周边农村聚居点延伸,管径应不小于DN300。雨水排放遵循就近排放的原则,充分利用飞仙关镇区现有河流与渠系进行排水,镇区雨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DN500。接纳镇区雨水的河道主要是芦山河。

电力工程飞仙关镇区规划期末总用电负荷约为1.6万千瓦。镇区供电以10kV环状中压配网为主,电源来自现状35kV新庄站。规划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采用电缆在电缆沟内敷设。

通信工程飞仙关镇区固话预测数0.5万线,移动电话预测数为0.7万线,宽带用户预测数为0.45万户,有线电视用户数为0.35万户。镇区管线采用光缆敷设。镇区沿道路平均隔1公里左右修建5G基站,可结合道路两侧居民楼楼顶修建。

燃气工程飞仙关镇区规划总用气量为0.4万标立方米/天,气源来自雅安姚桥配气站和莲花首站。进一步完善供气管网,镇区形成次高压-中压两级制环网,并延伸中压环网至农村聚居点供气。

环卫工程。飞仙关镇区生活垃圾产量最高日为6吨/天。通过县城保留垃圾转运站,统一收集转运镇区及农村各聚居点产生垃圾。镇区按照70米服务半径设置垃圾收集点,设专职保洁人员收集、打扫和清运。

第81条 防灾减灾

防洪规划流经镇区的主要河流为芦山河,按照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山洪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

消防规划消防供水由给水管网统一考虑,室外消火栓沿各道路布置,间距不大于120米,并在道路交叉口保证有一处消火栓。在规划区的通讯建设时应该考虑设置至少一条119专线。

抗震减灾规划飞仙关镇按照七度抗震设防烈度标准设防,重要的生命线工程、重要设施、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应按照高于本地区地震设防烈度一度的标准设防。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在飞仙关镇区避难场所设置标示标牌、生活必需品、药品与消防储备库。规划以国道351、省道308线等为主要救援疏散通道,镇区干道等为次要救援疏散通道,救援通道需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

第82条 风貌管控

1.风貌分区

飞仙湖风貌景观区:位于镇区飞仙湖区域,以自然风貌为主,保持低层建筑风格、空间尺度,原则上建筑限高24米。群体布局,打造康养宜居景点。

茶马古道景观区:位于镇区茶马古道老街,该区强调传统风格,形成具有鲜明旅游特色的片区。建筑以低层为主,原则上建筑限高12米;宜采用中性偏暖色调,居住建筑可采用白色、灰色、浅黄为主,与景区相协调,公共服务建筑建议以赭石、白色、米色、砖红为主,建筑材料鼓励采用石材,木材等天然材料。

2.景观节点

镇区内三桥广场、飞仙关4A级景区、茶马古道等是城镇的重要景观节点,应通过在开敞空间设置标志性雕塑、建筑小品和绿化等方式突出其景观节点,展现城镇特色风貌。

3.景观带

城镇景观带包括镇区西侧的自然生态景观带、东部的茶马古道景观带和沿芦山河形成的滨水绿化景观带。规划结合城镇自然条件(山体、河流、田园等)构筑城镇自然生态景观带,形成城乡自然融合的景观,有力地改善城镇空间环境,为城镇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空间,同时也向外来游客充分展示飞仙关镇特有的景观魅力。

第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第一节规划传导第83条 明确分区管制规则

根据各村级片区的发展方向、主导功能,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线等规划控制线的管制规则,制定产业准入规则。

第84条 指导村级片区规划

村级片区应严格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以及村级片区分区管控表、规划总体指引表和公共服务设施指引表确定的面积、功能指引、约束性规划指标、设施配建标准要求编制村规划。

第二节近期建设第85条 片区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近期主要围绕产业发展、整治修复、镇村建设、综合交通等主要任务,重点在川西新能源+大数据产业园,推动片区内禾茂田园·田园综合体项目、十二勇士投江旅游等项目建设,推进粮经复合示范园、禾茂田园乡村振兴项目等现代农业园区整合升级,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协调开展农村居民点建设,实施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86条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根据各镇发展实际,规划城镇近期建设项目主要针对政府主导性建设项目而制定,分为商贸物流、旅游开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五大方面,并按类别、项目名称、数量、规模、建设方式等,建立项目库。

第三节实施保障第87条 加强组织保障

由芦山县人民政府与芦阳街道、思延镇、飞仙关镇政府共同负责规划实施,按片区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推进规划的实施措施,按照项目计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各年度工作的推进执行情况。完善规划决策体制和制度,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管理措施,强化规划权威,确保建设符合规划不走样。充实规划管理力量,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

第88条 落实配套政策

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基本农田管理制度。增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韧性。以稳定耕地为基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在规划实施中严格建立“先补后占”制度,在拆旧复垦并保质保量补划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后,方可建新。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探索占补同时、同步验收的管理制度。由于农业设施和农村新产业建设落地的不确定性,农业设施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建设时不得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和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位置互换,但必须保证数量和质量对等。

建立区域统筹的耕地保护平衡机制。探索建立片区统筹的耕地保护平衡机制,建立耕地保护利益平衡机制,推动实现以片区为单位的耕地保护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具体操作细则,明确相关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下放新增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权限,集体建设用地报转时只报总量,不固定图斑,年底统一结算并定图斑、定数量,完善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适当放开点状供地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土地零星征地,以便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流入,推动产业发展。

探索集中居住激励政策。政府方面,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经济补贴等方式鼓励村民搬迁到集中居民点聚居。村集体方面,在一户一宅的前提下,采用集中居住后腾退的宅基地面积作价入股等方式,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原有宅基地的财产权,鼓励集中居住。

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在土地、财政、融资等方面出台对城镇集中居住、农村集中归并、自愿退出宅基地配套支持政策。

完善土地综合整治政策。灵鹫山社区积极申请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中。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发展提供建设用地保障。探索“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土地综合整治模式。设立土地流转基金,建立土地整理政府融资平台,由政府统筹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整理。

第89条 健全监督机制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乡村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并用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汇入上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查内容,建立规划实施考核制度,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实施主体责任、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

附表附表1镇乡级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置标准

设施类型

中心镇

一般镇

行政管理

镇政府

便民服务中心

人民法庭

派出所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中心

全民健身中心(场所)

旅游服务咨询中心

旅游服务咨询站

教育医疗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职业培训中心

综合医院

卫生院

养老院(敬老院)

商业服务

银行、电信、邮政网点

超市

农贸市场

物流配送中心

旅游集散中心

注:“●”为必设项目,“○”为选设项目,“—”为不设项目。

附表2村级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置标准

设施类型

中心村

基层村

行政管理

村委会(社区委员会)

便民服务站(室)

警务室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室(村民活动中心)

健身广场

教育医疗

幼儿园

儿童之家(服务点)

村民培训中心

农村卫生室

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或互助养老设施)

商业服务

农家便利店

物流配送点

农产品展销点

旅游服务点

注:“●”为必设项目,“○”为选设项目,“—”为不设项目。文化活动室、村民培训中心与警务室、微型消防室与村委会合设,各保障200平方米建筑面积。农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合设,鼓励医养结合。

附表3闲置、腾退公共服务设施再利用一览表

设施名称

面积

(亩)

所在地

现状用途

规划用途

周村村小学

1106

思延镇周村村

闲置

临时集中安置点

金苹果幼儿园

2729

思延镇草坪村

闲置

儿童之家

原飞仙关镇政府

698

飞仙关镇飞仙村

闲置

应急物资存储点

白家小学

1890

飞仙关镇凤禾村

闲置

临时集中安置点

附表4村级片区规划总体指引表

序号

村级片区名称

片区面积

(公顷)

功能指引

生态保护红线

(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公顷)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

耕地保有量(公顷)

建设用地总面积(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林地保有量

(公顷)

湿地

面积

(公顷)

飞仙场镇商贸集散片区

商贸物流、文化旅游休闲

0.0

1.09

飞仙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生态休闲旅游、农耕文化体验

0.0

芦阳工业经济片区

工业经济发展

0.0

芦阳乡村振兴片区

近郊农旅休闲、农耕文化体验、生态休闲旅游

0.0

97.7

1.11

思延产城融合城市副中心核心片区

工业经济发展

0.0

204

0.77

思延工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片区

工业经济发展、中药材种植

0.0

0

芦山县城(火炬社区、黎明社区、汉嘉社区、姜城社区、先锋社区)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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