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依法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意见(试行)今天小课堂开启第39讲,由我为大家解读关于依法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意见(试行)。
一、基本原则
——坚持平等保护.努力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方面,为民营企业产权提供平等保障.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全面保护.在保护物权、股权等有形产权的同时,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
——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制度,强化法律法规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着力当下,抓紧解决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二、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对象及内容
1.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本意见中“民营企业”是指企业控股情况中除国有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之外的企业。
2.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内容.本意见中“民营企业产权”指对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不仅包括物权、知识产权、股权等权利,同时还包括具有财产性质的公共资源使用权等权利。
三、完善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法规体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对自治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动态化公平竞争审查.坚决消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对民营企业的各种隐性壁垒。
四、加强民营企业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审慎把握处理民营企业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充分考虑民营经济特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加大涉政府产权纠纷案件审理力度。
五、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网络域名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现有法律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赔偿损害额度,维护民营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
六、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涉民营企业产权纠纷冤假错案.完善涉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
七、健全依法纠错和责任追究程序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制度,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营造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依法保护产权的法律帮助.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等六家单位出台的«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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