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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下游尾闾整治工程,关系我国的生态安全格局| 志愿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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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李克强总理在江西考察南昌赣江尾闾水利工程,并在现场听取了相关汇报。志愿者通过媒体的报道了解到,有关部门对该项水利工程的有关汇报主要涉及该工程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积极面”,而没有涉及该工程的 “消极面”。对此,志愿者向绿会政研室发来稿件,希望能全面反映问题,现将来稿整理发表如下:

作为关注鄱阳湖和赣江生态的志愿者,我们对该工程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并于今年的1月22-28日进行了现场调研,我们希望能从正反两面去了解该工程,思考更为积极的问题解决方案。为此,我们希望向您如实汇报该工程可能产生的不可逆转的生态影响,供您多角度了解。

图片来源:南昌新闻网

赣江是我国环保部河流生态健康监测的五大河流之一,是长江重要支流,是鄱阳湖湿地最重要的上游生物资源,其下游入鄱阳湖区域交汇,成为赣江尾闾区域,是鄱阳湖最重要的河湖联通区。在此,我们选取两点简要汇报该工程可能不可逆转的重大负面影响:

(一)该工程将导致目前赣江仅存的长江生态系统旗舰物种“长江江豚”重要自然栖息地的消失

长江江豚俗称“水中大熊猫”,是我国淡水生态系统最高等级的哺乳生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长江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目前,其种群数量约1000头,属于极其濒危级别。科学家指出,长江江豚是 “长江大保护”战略下的“指示物种”,“长江病了”和“江豚濒危了”是一致的,因此,保护江豚就是保护“母亲河”长江。

赣江总长766公里,是长江江豚的重要自然栖息地。历史上,赣江上游的赣州都有大量长江江豚的栖息,然而随着赣江梯级建坝或建闸,坝或闸之前的河流段再也没有江豚栖息。现在,赣江尾闾仅剩一百公里左右和鄱阳湖相通,适宜江豚栖息的空间更是十分有限,根据我们的实地调查并结合其它相关实证资料,目前赣江江豚主要集中在南昌扬子洲三四公里的河道范围内。科学家一致认为,因长江中下游干流开发程度较深,鄱阳湖流域已经成为长江江豚最后的“避难所”,如此,担负着鄱阳湖江豚10%左右的赣江栖息地对于江豚种群的繁育和栖息十分关键。然而,一旦该工程完工运行,长江江豚将无法自由在鄱阳湖和赣江之间迁徙,其在赣江仅存的适宜栖息地也将不复存在。

(二)该工程将导致鄱阳湖和赣江之间独特的“淡水潮间带”生态系统的严重退化甚或消失

赣江是鄱阳湖最大的入湖河流,其流域面积占江西省面积的51%。由于鄱阳湖是和长江相通的最大“枯涨型”湖泊,赣江尾闾区也是鄱阳湖湿地和赣江之间“河—湖”作用最为激烈和广大的区域,犹如海洋和陆地之间的“潮间带”。众所周知,“潮间带”的生物多样性异常丰富,是生态安全的最敏感地带,因此,赣江尾闾区可以被成为“淡水潮间带”,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价值。而工程建成,水运一旦开启,巨大的人工控水和人类活动的干扰,将使这个独有的淡水潮间带的生态系统严重退化甚或消失。

生态系统具整体性特点,赣江尾闾综合整治工程不仅将影响到工程区域和旗舰物种的栖息地,“河湖”的阻隔更将长期地影响到整个鄱阳湖和长江的生物多样性和水文特性,直接关系我国的生态安全格局。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书中提到,对于大型水利工程,需要站在预防原则审慎决策。2021年3月1日我国的《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保护范围包含赣江在内的长江重要支流的生态。已经发布并将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包含与湿地相关的生态整体功能保护,毫无疑问,赣江尾闾属于鄱阳湖湿地的重要部分,它是一个独特的淡水潮间带区域。2022年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已经批准新的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标准,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该新标准衔接了《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施工期、运行期以及服务期满后“全生命周期”的“生态影响评估”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供了具体的生态影响评估操作流程。

更为重要的依据是,2021年2月5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将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旗舰物种”长江江豚的法律保护地位显著提高,同时,随着“十年禁渔”政策的实施,赣江中的江豚数量明显增多,然而赣江尾闾的主支、中支和南支建闸和建坝,均将阻断长江江豚的河湖迁徙,尤其是主支建闸,将直接影响现有江豚栖息地的存亡问题。因此,尤其需要着重就工程截水部分对长江江豚在赣江栖息和繁育的影响做出评估论证以及得出科学的保护措施,如果工程条件达不到保护要求,建议撤销该工程中建闸和建坝部分。

法律法规应该是与时俱进、是用来解决现实问题和防范未来风险的,现行的“生态监管”法律法规并没有放松而是加强了。目前,赣江尾闾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在进行中,虽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已于多年前通过,但它是“过时”的评价,在国家对于生态保护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新法律法规无法“绕行”或“避重就轻”。按照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像赣江尾闾综合整治工程这样的涉及旗舰物种、生态敏感区、重要生态价值区域的项目,需要重新科学评估和论证,并同时做好防范措施才行。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暂停目前已动工的赣江尾闾综合整治工程,重新对其进行充分的“生态影响评估”后再审慎决策是否继续或对工程的部分进行取舍。

事实上,赣江的水利资源开发已经超出国际河流最大开发界限值,江西省也曾经承诺赣江开发到龙头山水利枢纽后就不再有大的水利工程了,然而现在,赣江的水利开发继续深入进“尾闾”区域。这很有可能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江湖”关系失调的典型案例。而另一条可能的生态文明路径是,江西凭借已经入选的“中国天然氧吧”省身份,鄱阳湖已经成为国际观鸟节的代表,南昌扬子洲的江豚湾已经自发地成为“观豚”网红打卡地……利用大自然的馈赠,把握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或可以创建“鄱阳湖国家公园”,为子孙后代留下的“江西样板”是一颗镶嵌在长江中下游的生态明珠,和三江源国家公园遥相呼应。

(注:以上为志愿者来稿,代表本人观点,绿会融媒获授权发布。)

文/赣之友 整理/Cherry 审/Ta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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