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自4月11日起,肥东县公安局在梁园辖区双城路采用不定时流动测速仪查处车辆超速违法行为,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截至14日晚,肥东县公安局梁园派出所已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52起,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10起。
双城路全程测速,限速60公里/小时。
超速10%至20%,罚款50元;
超速20%至50%,罚款100元,记3分;
超速50%至100%,罚款500元,记6分;
超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记6分,吊销驾证。
肥东公安提醒:“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驾驶本就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当行车超过一定速度时,驾驶人会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能力下降、汽车的制动距离增长,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安全出行!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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