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皇帝里面,雍正帝算是比较著名的,通常都有冷面王的名称,在他的执政期间,铁腕政治是比较典型的一种风格,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又不得不为一些贪官低头。为什么会这样做呢?这样做真的能够达到雍正帝所想要的政治效果吗?
一、朝堂上的政治都是风云变化的
1、康熙年间的矛盾多,雍正帝不可能全部去除
康熙,雍正,乾隆是清朝历史上较为著名的皇帝,也是在这三位皇帝的执政期间,清朝的整个领域都发生了比较典型的一些变化。尤其是在雍正时期,雍正时期虽然执政时期没有其他两位皇帝执政时间长。
但是雍正对于自身的态度以及对于整个国家的态度是十分端正的,贪污腐败会尽量地解决,包括自己呕心沥血,每天去批改奏折。将在康熙晚期遗留下来的问题进行了一番整顿。可是也并不能整顿完毕。
其很大的原因就是在整个官场的运作当中,皇帝需要顾虑到一部分官僚的感受,尤其是地方一些位高权重的官僚的感受。其实这就是典型的政治当中的一些中庸思想。康熙、雍正、乾隆、是大清朝政治实绩最多的三位皇帝。
每个皇帝在任何时期都存在不同的问题。最早在整个康熙年间,国库当中暴露钱财缺少的问题,是因为和准噶尔发生了连年的战争,边关军去平定青海,西藏等一系列叛乱,是耗费了大量的钱财的。
加上自然灾害兴起,中央需要拨钱给地方政府赈灾和平定一些地方起义,所以最后康熙皇帝死后,国库只有800万两银子。最重要的是康熙的执政风格有很多的问题,“以教化为先,能使人心纯良”,这是康熙皇帝在自己的谕旨提到的。
实行宽厚的政治措施并没有错,但是也不能没有一些严厉的法治来辅佐。正是整个康熙时期如此,所以导致了后面的贪污腐败很严重,整个官僚体系都是散的。
“昔人每云帝王当举大纲,不必兼总细务。朕心窃不谓然,一事不谨,即贻千百世之患,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故朕每事必加详慎。即如今日留一二事未理,明日即多一二事矣。若明日再务安闲,则后日愈多壅积。万机至重,诚难稽延。故朕莅政无论巨细,即奏章内有一字之厄,必为改定发出,盖事不敢忽,天性然也。”。
另外,康熙皇帝执政太过于勤劳,很多事情,他交给别人不放心,往往都是自己亲力亲为,给了那些官僚偷懒的空子。这些问题最后其实是交给雍正帝去解决的。
2、雍正帝执政风格体现了铁腕
关于雍正本人,其实也有很多的猜测,以及很多的谣言,毕竟他是康熙九子当中胜利的一方,并且本人不是正统的太子之位。但是不得不说,雍正本人的确有着十分铁腕的政治手段,这一点其实可以从他对其他几个兄弟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
雍正帝对于自己的兄弟并没有展现宽容的一面,都能实行了强烈的打压,去除了皇位威胁。在他的一系列政治风格当中也体现出了类似的一种情况。
首先是对于当时的财政方面进行很大的改变,进行了“火耗”的改革。这一系列改革在历史上是比较著名的。那么什么是火耗呢?火耗就是指的单纯用一些碎银子融化之后,来重新做成银锭时的一种损耗。
这种损耗对于一般的王朝来说都会忽略不计的,或者是在宋代被称为脚耗,而这样的脚耗通常都会妥协于当地的地方势力。在雍正帝时期和康熙帝这种时期也是如此,就是因为有“火耗”的一些东西存在,所以就会导致一些地方官员借用这样的政治措施而中饱私囊。
在一些大清律法当中很严格的规定,百姓在缴纳一些税负的时候,一般都是上缴一些碎银子。
但是在其他的律法上规定,只有分量足够的营银锭才能够缴入国库,而不是所谓的碎银子。所以百姓一般都会将这样的碎银子集中在一个地方,由当地的官府来融合成一定的银锭在上交。
当时在这么一个过程当中,是没有中央机构对于其监管的,能够实行一些监管的都是地方机构,所以这些地方机构就会趁此捞一笔。在雍正之后,直接规定当地的一些“火耗”,包括碎银子等一系列的东西都是直接公有的。
也就是将地方的一些特权收回到中央来,避免地方上的一些官员对于百姓的剥削。另外对于一些贵族的改革也是比较彻底的。去除掉一些部分官僚分子的特权,实行真正的一体化管理。
并且雍正针对土地兼并严重的现象,给予了摊丁入亩的政策,也就是不会按人口来缴纳税,而是以掌握的土地面积来缴纳税收,有效地避免了一些地方地主想要借人口逃避税收的问题。并且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土地兼并的现象。
其实从总的角度会发现,雍正帝对于一些贵族和一些地方势力大的地主的打击是非常大的。通过雍正的努力,在雍正死后,国库里有6000万两银子,足以维持乾隆时期国家机器的运作了。
二、政治当中是需要妥协因素的存在的
1、雍正为了政局平稳,必须要做出妥协
其实每一个皇帝都是希望在自己的执政期间,做到盛世的景象,在后来的史书记录上留下自己光辉的一笔。往往现实很难。比如说去除掉贪官,或者是免除掉一部分特权,那么所空出来的位置究竟交给怎样的人,这些都是一系列比较麻烦的事情。
如果这些事情处理不好的话,有可能还会造成整个社会秩序的混乱。所以对于当时贪官污吏的打击虽然比较严格,其实也是有一定的妥协,并没有完全将这些贪官污吏给完全弄死。
当时主要的打击措施是在财政上,当时当官的人可以不用向国家缴纳税收,并且相关的兵役也不用服。但是雍正帝觉得不行,百姓之间应该平等,故要求当时的士绅都必须缴纳税款。
所以在雍正时期执行了这一系列雷厉风行的改革,以及对于一些贪官污吏的打击之后,也在不久的时间内下谕,对这些贪官污吏再一次进行施恩。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平缓这些贪官污吏背后的人的一些心理因素及其家属。
问题太多了,如果一下子全部端起,会造成官僚体系的溃散。当官的哪有不贪的,只不过是多和少的区别罢了(确实存在一些清廉的官员,但是相较于贪污腐败的官员来说,太少了),通过这些举措,达到打压的目的足以,至少使得之前的阶级矛盾削弱了不少。
如果真的想要强烈打压,也应该分多次,等社会环境和官僚体系适应了之后,再来一次,矛盾不会很激烈。
2、问题可以存在,但问题必须要得到缓解
官僚贪污腐败的问题可不可以存在?是可以的,这是官僚体系的弊端,是没有办法避免的。世袭制度下的贵族官僚体系是没有针对官员的监察官的,只有针对事情执行程度的监察官。
到了秦之后的官僚体系,创设了针对官僚的监察体系,官僚体系得到了完善,但是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但是相较于之前来说,已经好很多了。雍正皇帝也明白循序渐进的道理,所以在改革措施之下,有很多抚慰官僚的措施,比如一些因贪污不明的款项,实在追不回来就不会追,对现有的款项做出明确记录就可以了。
有些罪大恶极的除外(罪大恶极的一般都是要追回来的,因为数额过大,哪怕子子孙孙也要偿还回来,这点雍正是比较严厉的)。
“历年户部库帑亏空数百万两,朕在藩邸,知之甚悉,此乃国家经费所关,甚为重大,故朕特令怡亲王管理清查……后经怡亲王查出实在亏空二百五十余万两,深以追补为难,请以户部所有杂费,逐年代完,约计十年,可以清楚,此怡亲王欲善为归结之意。
朕思历年经手,俱又堂司官员,当时任意侵渔,此时置之不问,令其脱然事外,国法安在,令伊查明经手官员,量力派令完补。其一百五十万两,作速追完,其余一百万余两,照怡亲王所请,在户部逐年弥补。”
对于一些不是罪大恶极的官员,雍正一般都不会进行降级、调用或者是罢免,而是继续沿用,的确是法外开恩了。很多官僚顾忌自己的乌纱帽,在自己的位置上勤勤恳恳,这一“杀威棒”起到的作用的确很大。
三、总结
在政治体系当中,没有什么是一直完美的,皇帝应该做的是认识到这些不完美,并且缓解问题,以求损失最小、利益最大。制度和国家机器最终都是靠人来运转的,一些偏私本就在所难免。
参考文献:
《中国政治改革史》
《中国政治制度史》
《中国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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