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3日,安徽当涂县检察院披露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男子吴某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在路上撞死行人。之后吴某驾车逃逸,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他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公诉。
男子吴某是安徽当涂县人,当地一家科技公司员工。
2021年9月29日5时41分左右,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沿马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南部示范园区)北京大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殷家村路段时,因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车辆前部左侧碰撞沿北京大道路边由北向南步行至此的行人张某,致使被害人张某因该交通事故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马鞍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符合交通事故所致颅脑损伤死亡。经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22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吴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吴某家属代其与被害人张某甲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
案发后,吴某主动至当涂县公安局年陡派出所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当涂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