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上牌业务中
群众遭强买保险舆情的声明
近日,某网站发帖,称神池县电动车上牌群众遭强买保险问题。发现该舆情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召集协助车管部门办理上牌事宜的人寿保险和人保财险负责人约谈询问,走访调查电动车上牌群众,并未发现群众遭强买保险的现象。现将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本次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这次集中办理电动车备案上牌工作,是按照市忻公交发[2021}121号文件《全市开展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神池实际而组织实施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予以免费核发牌照和办理备案登记,车管所办理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各类车辆登记上牌手续;保险部门协助办理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手续。
(三)关于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对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电动摩托车,强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鼓励购买。
国标具体参数如下:
(四)协助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保险部门,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办理备案登记和核发过渡车牌业务时,只要车辆手续齐全,便予以免费登记上过渡牌照。
保险部门在具体办理过渡牌照时,自行鼓励群众购买1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发送头盔一顶;对表示不需要保险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免费登记上牌,不送头盔。
二、舆情应对整改工作
针对该舆情,我大队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召集神池县人寿保险和人保财险两个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在听取保险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上牌工作的情况后,明确两个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各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的管理,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一)在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上牌时,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公开办事制度,明确买保险自愿的原则,以方便快捷的措施,为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
(二)对手续齐全,保险公司代办点不买保险不予以办理发放车牌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代办资格,严防发生不良舆情。
(三)车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代办点的上牌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落实规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出现类似舆情,充分说明我们在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工作中还存在宣传不足和管理不严的问题。下一步,我们一定会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高服务群众意识,努力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全县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和过渡车牌发放任务。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交警工作,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全县人民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而继续努力。
神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25日
责编:银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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