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改变以往“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积极践行“三多”理念,扎实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见效,努力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01: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抓手全流程践行新理念
一是:注重理念引导
晋安区检察院召开质量建设年工作推进会,贯彻市检察院部署要求,对标全国先进单位基础数据,找差距、补短板,积极践行“三多”理念,夯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思想根基。2021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刑事案件不捕率34.07%、不诉率14.97%,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采纳率100%,均位居全市前列。
二是:推动轻刑案件规范化办理
围绕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以“理念先行、机制保障、考评激励”为切入点,出台《推动轻刑案件规范化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从严规范轻刑案件办理。如在办理一起夫妻共同盗窃案时,检察官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存在抚养两名年幼孩子的情况,考量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对其中一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02:以拓宽办案思路为导向强监督提升新质效
一是:依托派驻检察室降低审前羁押率
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建立运行,加强信息共享、诉源治理,针对发案量较大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等轻微刑事案件,发挥检察官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责任,有效降低逮捕率及审前羁押率。如对一起邻里纠纷的故意伤害案,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且愿意赔偿被害人,该院建议侦查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该案取保直诉。
二是:依托智慧检务创新公开听证方式
注重创新公开听证载体,将智慧检务融入公开听证会,充分利用视频提审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和值班律师远程连线等开展听证,最大限度吸纳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021年以来,共办理检察听证22场,其中拟不起诉案件14件,占比63.64%。
三是:依托正负双评强化检察官业绩考评运用
将捕后判轻刑、捕后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重点,采取“一案三查”(查程序、查证据、查结果)开展案件评查,从中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处理不当评为瑕疵案件或不合格案件的,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负向清单,激发检察官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业务素养和责任意识。目前,已评查案件60件,发现并有效督促整改问题。
03:以促进社会治理为根本多维度发力显温情
一是:注重保护民营经济
对涉案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者或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在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护航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近年来,对涉企经济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7人,提出规范企业经营的检察建议4份。
二是:积极构建检察官主导和解机制
在逮捕、起诉阶段探索引入和解机制,特别是对因情感纠纷、邻里纠纷、过失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强化释法说理,促成和解。如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后,考虑双方仍存在矛盾且被害人有轻微伤情,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医药费等经济损失,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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