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深圳检察机关起诉的“刘某干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入选。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具体案情如下:
稳健医疗用品公司是注册商标“稳健医疗”的权利人。2020年2月,刘某干联系黄某燕购买印有“稳健医疗”注册商标标识的口罩包装袋。黄某燕随后按刘某干提供的样品订制并实际交付2.5万个假冒的“稳健医疗”品牌包装袋。
同年3月,刘某干从别处购买4.6万个无任何标识的一般防护口罩,装入假冒“稳健医疗”包装袋中并进行封口,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进行销售牟利。
后公安机关将刘某干、黄某燕抓获,并缴获假冒“稳健医疗”口罩1.1万个、印有“稳健医疗”标识的口罩外包装袋1.5万个。经核实,刘某干通过微信销售假冒的“稳健医疗”医用口罩1万余个,销售金额3.7万余元。
经检测,该假冒“稳健医疗”医用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作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刘某干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黄某燕委托他人伪造注册商标标识并进行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刘某干、黄某燕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
同时,刘某干向消费者提供假冒“稳健”口罩,且细菌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构成欺诈,损害众多消费者利益。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诉职责的同时,代表众多消费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具有法律依据。
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刘某干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同时承担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责任,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黄某燕缓刑并处罚金。
【记者】杨溢子
【通讯员】深检君
【作者】 杨溢子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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