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
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
市委五个巡察组
于2022年3月中旬至6月底
分别进驻16个市直单位、
3个县所属经开区开展巡察
一、巡察对象
市委第一巡察组:宿松经开区、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公管局、市委办。
市委第二巡察组:怀宁经开区、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
市委第三巡察组: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办、市侨联。
市委第四巡察组:望江经开区、市林业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台联。
市委第五巡察组:市经信局、市重点工程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手机)和“码上巡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详情见各被巡察单位公告。“码上巡察”可通过皖事通扫描下面二维码反映问题。
市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5505085680;电子邮箱:aqdyxc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4790622388;电子邮箱:aqswxcz2020@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3956494418;电子邮箱:swxc0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举报电话:13965813910;电子邮箱:aqswxcz04@126.com。
市委第五巡察组举报电话:15695563560;电子邮箱:aqswdwxcz@163.com。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 来源:中共安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叶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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