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新龙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将21日救助的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在甲拉西乡进行放生。
2月21日,新龙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磨房沟廉租房发现一只受伤的猴子躺在电线杆旁奄奄一息,希望前去救助。接到报警后公安局迅速出警将受伤的猴子送到林草局进行救助。经过林草局的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受伤的猴子是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工作人员在检查受伤的猕猴时,发现其生命迹象尚存,由于受到了电击伤导致不能动弹。随后林草局工作人员对猕猴进行了仔细检查治疗。经过两天的观察后,猕猴已达到放归条件。2022年2月23日11时县林草局野保工作人员将受伤的猕猴放归大自然。
新龙县融媒体中心
视频、编辑/马俪伲
责编/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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