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蕲春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治理抢建、抢种、抢栽、抢装修等违法行为,保障相关征收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规划控制区开展控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查、严管控制区范围内的抢建、抢种、抢栽、抢装修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乡镇、社区(村)立即拆除或清除,恢复原状。
二、对拟定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抢建、抢种、抢栽、抢装修等违法行为一律不予补偿。
三、对提供劳务、运输或建筑装饰材料等服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四、对阻碍严查、严管工作人员开展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职能部门和镇、社区(村)不履职尽责的,一律追责问责。
六、发现有抢建、抢种、抢栽、抢装修等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交由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七、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713-7222421、县查违办0713-7228123)。希望广大市民对城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抢建、抢种、抢栽、抢装修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蕲春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责编丨饶诗平台总监丨刘明正
编审丨程小年 董硕
总编审丨童志勇
投稿:cnqich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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