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文理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其中专任教师81名,辅导员2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17时。博士研究生属于本院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投递应聘邮件至hbwlxyrc@hbuas.edu.cn,邮件主题应标注为“姓名+岗位名称(XX专业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同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与岗位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考核
(一)笔试
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辅导员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专任教师岗位
(1)素质测评:素质测评根据相关岗位需求,围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符合度、职(执)业资格、荣誉奖励等方面进行。
(2)面试: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采取采取面试、课堂试讲法、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人才培养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社会学术声誉和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硕士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课堂试讲法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等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院用人单位分党委或党总支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文理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点击链接查看完整公告和岗位信息:https://mp.weixin.qq.com/s/wnFMhU1jakVR_TtB2954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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