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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枣庄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广金受贿一案。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广金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至2021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广金利用担任枣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枣庄市台儿庄区区长、区委书记,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枣庄市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广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王广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代表等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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