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杀妻被判刑15年,11年后“亡妻”为他鸣冤,那具女尸是谁?
这件事已经过去27年了……
是一个悲剧,但结局还算美好……
说一下故事的人物:
丈夫:佘祥林
妻子:张在玉
二人于1986年结婚,生有一女
时间:1994年
地点:湖北省京山县吕冲村
1994年4月11日早晨,一个村民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在回家的路上发现池塘里面漂浮着一个东西。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走近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是一具尸体。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
把这具尸体打捞上岸后,经过法医鉴定,确定这是一具女尸;身高在一米五五左右,年龄大概是30岁,是一名已婚妇女。(经过法医的鉴定,此女子生过孩子)。
1,这具尸体的出现,直接改变了一个人的生活,他就是今天故事的主角佘祥林。
左← 佘祥林 右→张在玉
把时间再往前移到1994年1月20日晚。
佘祥林和妻子张在玉因为琐事吵架。夫妻二人感情很差,所以经常吵架。当晚的吵架更像家常便饭一样。佘祥林也没有太在意,不过妻子却忍受不了,直接负气离家出走。
刚开始佘祥林并没有在意,当发现妻子不在家之后,就有些担心。在家周围寻找却不见,感觉不妙的他开始担心起来。
在这样一个小山村,交通工具也不是很发达,妻子能去哪里呢?
虽然和妻子的感情不太好,但佘祥林还是有些担心,因为最近几年妻子张在玉的精神不是太正常。跑得太远的话有可能会回不来。
开始的时候他不想惊动别人,只是自己在寻找,但寻不见之后,就请求村民帮助寻找;在众人的帮助下、找遍了周边也没有发现张在玉的身影。
佘祥林在无奈之下,只好寻求警方的帮助。
警方也出动了警力寻找,但依然寻不见,所以就把张在玉登记为失踪人员。
妻子就这样消失了,佘祥林很难过,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个多月后从池塘打捞上来的一具女尸直接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前面说到了,经过法医鉴定,死者大约30几岁,是一个育龄妇女。不过,因为在水里泡了有两个月的时间,所以无法从面部辨认出她的身份。
2,这也给整个案件埋下了伏笔,让佘祥林背了黑锅。
先说结果:佘祥林因为这具女尸被判入狱15年,罪名是杀妻子、抛尸。还要多说一句,他当时差点被判死刑。
朋友们可能会对警方的调查结果疑惑:当时警方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判断呢?
因为整件事调查下来,太多证据都不利于佘祥林。
我大体整理了5个因素。
第一: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吵架是家常便饭;
第二:张在玉精神不太正常,所以丈夫佘祥林就嫌弃她。张在玉精神不太正常的主要原因就是丈夫出轨,在外面被“包小三”刺激造成的。
第三:佘祥林“包小三”之后,在“小三”身上花钱阔绰,对妻子反而更加嫌弃;
第四:从池塘打捞上来的这具女尸的死亡时间和佘祥林妻子失踪的时间相差无几。身高差不多,而且同样是生育过孩子的妇女。(张在玉和佘祥林育有一女)
第五:一审判决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虽然家人上诉到湖北高级法院,希望重审,但六个月之后,佘祥林不知何故承认了自己杀害了妻子的事实。
这个案件在当时、当地轰动一时,而佘祥林也背负着出轨,然后杀妻抛尸的罪名。
现在看来,最让人疑惑的是,如果不是他杀的人,他为什么要承认呢?
当然,如果不是“亡妻”的出现,也就不会有现在的疑惑了。就因为2005年3月28日已经“死亡”的张在玉出现了,佘祥林案才出现专机。
既然张在玉出现了,说明当年在池塘里打捞上来的女尸根本不是她。
“亡妻”又复活了,就说明佘祥林根本没有杀害妻子。
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
前面多次提到,张在玉因为受到丈夫出轨的刺激,精神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也是受到这方面的打击,她在离家出走后只记得自己姓张,并不知道家在哪里,所以即使别人想帮助她也无从下手。
而前面也说到了五点,那五点对佘祥林都非常不利。但是,就算把这件事说破了天,佘祥林内心肯定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杀害妻子。
3,问题是:当时他为何会承认杀害妻子这个罪名呢?
当池塘里的尸体被打捞上来后,身高、年纪都和张在玉很接近;因为在水里泡的时间长、面目全非,所以辨认起来非常困难。
因为佘祥林之前报过妻子失踪案,所以警方就联系了他岳母一家人来辨认。
佘祥林的岳母看到尸体后便嚎啕大哭,坚持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女儿。
朋友们可能会问了:11年后证明这个案件是错误的,在当时难道不能做一下DNA来鉴定一下吗?
当时没做DNA的原因有二
第一:如果要做DNA,费用需要自理,高达两万块钱,就算是现在,两万块钱也不是小数目,何况是在27年前呢?所以就没有选择做DNA检测。
第二:在给尸体做尸检的时候,看到女尸腹部有剖腹产的刀痕,张在玉的母亲就更加确信这是自己的女儿。
朋友们可能还有疑问:为什么会怀疑是佘祥林杀害了妻子?难道没有可能是因为她精神问题不小心失足跌落池塘溺水而亡吗?
答案很简单:法医在尸检后发现,该具女尸身体上有非常明显的钝器所伤的痕迹。就算是溺水而亡,也有可能是被伤害后才扔进河塘。
基于警方的尸检报告,警方才把这具尸体归纳为“故意杀人抛尸案”。
张在玉母亲前来认尸后,始终认为从池塘里打捞上来的女尸是女儿,所以也误导了警方。
经过调查得知,佘祥林在妻子失踪前发生过争吵,而且他还有出轨的现象,所以就把他传唤到案。
简单说一下佘祥林的家庭状况。
在八九十年代,佘祥林和张在玉这样的三口之家算是富裕的家庭。
佘祥林在当地派出所是治安巡逻员。而妻子也没闲着,选择在附近的机械厂打工,所以年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
说起佘祥林出轨,原因和妻子聚少离多有很大关系。因为工作关系,两个人长期不在一起,而佘祥林又没有经受住诱惑,和一名姓陈的小姐苟合在一起。这也为佘祥林蒙冤入狱这件事埋下了伏笔。
“养小三”这种事情在那个年代还是比较少见的。
纸包不住火,当别人知道这种事情的时候,传播得就非常快的……
4,流言蜚语四起后,丈夫包养“小三儿”的事儿就传进张在玉的耳朵。
张在玉得知丈夫外面有人之后也是非常愤怒;她也骂过、也吵过,但她这样做不但没能收回丈夫的心,反而把丈夫惹恼了,更是把丈夫推向外面的女人。
其实张在玉在当时也算是有高文凭的人,高中毕业的她虽然嫁给了普通的佘祥林。虽然是农妇,但平时也比较会打扮,也是街坊四邻比较羡慕的好媳妇。
正因为如此,才让张在玉想不通。自己不差啊,丈夫怎么就找“野花”了?
她虽然无法接受丈夫出轨的事实,也痛恨丈夫为了外面的女人花光了家里积攒下来的几千块钱,但是为了家、为了女儿,她还是苦口婆心地劝丈夫,“就算是为了幼小的女儿,也要回心转意”。
能用的方法都用过了,能说的话也都说过了,但都没有用,所以原本精神正常的她受到了很大的刺激。
因为佘祥林的出轨、以及和丈夫吵架、张在玉的失踪,再到从池塘里发现的女尸和张在玉又很相似,加上佘祥林的岳母一口咬定女尸就是女儿,又到后来佘祥林承认自己杀妻……
种种迹象都表明是佘祥林杀了妻子。
就这样,他被正式抓捕归案了!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并且判处死刑。
那么,法院后来为何又改判他有期徒刑15年?
这 还要感谢佘祥林的老母亲。
因为她始终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会是杀人凶手,更不相信儿子会残忍到杀害为他生下孩子的妻子。
而岳母那边认为女婿对女儿不好,已经把她杀害了,所以希望法院判他死刑,就联合了200多名村民,希望法院严惩凶手。
而另一边,佘祥林的母亲坚持认为儿子是冤枉的。
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前面说到了五点,有一点是佘祥林“承认自己杀妻抛尸”。
不知何故在调查了六个月之后,佘祥林突然改口,承认是自己杀害了妻子。
就这样,1998年6月15日,佘祥林被判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这样算来,佘祥林的妻子从1994年1月20日晚离家出走,到当年4月11日发现女尸,然后1998年6月15日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已经是过去四年多的时间了。
如果不是张在玉突然出现,或许佘祥林会一直“冤”下去。
而佘祥林能够沉冤蒙雪还要感
谢
自己的母亲,因为母亲始终不相信儿子会杀害自己的儿媳妇,正因为这份信任,因为她没有放弃儿子,案件才有峰回路转的机会。
毕竟这个案件在当时也算是一个铁案,如果想要翻案非常难。
5,如果池塘里的女尸不是张在玉,那么,这十几年张在玉去哪里了?
前面说到了,张在玉因为丈夫出轨的事精神受到了很大刺激。当晚她和丈夫吵架之后精神变得更恍惚,虽然离家出走不是本意,但怒火攻心让她走的太急、走得太远;当回过神来的时候离家已经很远了,当别人问她家庭地址的时候她懵了,她什么也说不上来了。
就这样,原本有美满家庭的张在玉成为了流浪人员。
当然,还是还是好人多,她能够活下来也要感谢那些好心人,也是因为有好心人一直帮她,她才不至于被饿死街头。
前面说到了,佘祥林的母亲不相信儿子会杀人,所以她就想方设法搜集信息……
在1994年年底,佘祥林的母亲打听到了已经不在人世的儿媳妇的消息。这条消息让她看到了希望,一刻也没耽搁的她赶紧去那个村庄,到了那里后就求书记给写一份证明。
本以为有了这份证明张在玉还在世的证明,就能证明儿子的清白,但不知何故,派出所对于这份证明没有重视。
这样的结果对佘祥林一家是难以接受的。
佘祥林的母亲怎能放弃这救命稻草?
所以她就不断上访。
她想通过上访为自己儿子申冤。
6,就因为这份坚持和执着,她被以扰乱公共秩序和妨碍公务罪被关了九个月。
佘祥林的母亲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手里有证明、能证明儿媳妇没有死,却没有人重视呢?不但不相信她说的话和手里的证明,还把自己关了起来。
后来家人们交了3000块钱,她才得以自由。
不过,回到家里后的三个月,佘祥林的母亲就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
佘祥林的入狱也影响到了女儿。
在那个年代,如果父亲是个杀人犯,而且还是杀害自己母亲的杀人犯,在学校里还是会被“特殊对待”的。
佘祥林入狱后,女儿就由父母照顾。
而爷爷奶奶整天想着为儿子申冤,原本富裕的家庭在经济上就变得拮据。正因为如此,就连90块钱的学杂费也拿不出来了。
孩子的学还是要上啊,所以佘祥林的父亲希望学校能减免孙女的学杂费。
在当时,佘祥林的女儿如果申请减免学杂费,条件够了。不过,镇上的新任领导考虑到她是“杀人犯”的女儿,所以申请没有通过。
爷爷奶奶很希望孙女能够上学,但年纪大了,已经力不从心了;备受冷眼对待的孙女儿选择了辍学,只有14岁的她忍受不了周围人的眼光,选择了去外地打工。
事情的转机还要从张在玉站出来为“前夫”喊冤说起。
2005年3月28日,张在玉出现在雁门口镇的派出所。她来到派出所对警察说出自己的身份,并且告诉警察说丈夫是被冤枉的。
张在玉没有死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乡镇,更多的流言蜚语是:既然张在玉还活着,那佘祥林肯定是被冤枉了啊!
张在玉离家出走已经11年了,为何在11年后突然出来说丈夫是冤枉的?这11年里她在干什么?
张在玉接受了媒体的采访时也说出了实情,她说(大体意思):和丈夫吵架之后,一怒之下选择了离家出走。因为她走得太急,什么也没带,而且当时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除了记得自己姓张,其他什么都忘了。因为怒火攻心走得太远,在当时她就算是想回家也找不到了……
经过了解,张在玉一路乞讨从湖北到了山东,在山东还有成立的家庭。她还和新任丈夫生了两个孩子,感情非常和睦。可能是因为心情愉悦的关系,她才慢慢记起了自己真实的身份。
前面说到了,佘祥林入狱,其中一个因素是因为妻子娘家始终都认为从鱼塘打捞上来的尸体就是张在玉,所以这样的信息也误导了警方。
有一点让人很是唏嘘,其实佘祥林原本可以更早洗清冤屈……
组建新家庭的张在玉渐渐记起了自己的身份,她就给娘家写信。正是因为娘家人认为池塘打捞上来的尸体就是张在玉,所以,就算张在玉记起自己的身份后往娘家写信,娘家也没在意。
7,张在玉娘家人收到这样的信后还以为是有人在开玩笑。
“亡妻”突然出现,佘祥林杀妻的罪名就不能成立了,所以他在2005年4月被无罪释放。
不知道佘祥林在出狱那一刻在想什么,而被冤枉了11年的他会不会后悔当年承认杀妻的罪名?
11年在人类的历史中并不长,但对一个人、一个家庭来说是沉重的。
佘祥林蒙冤入狱,他的人生也彻底被改变。虽然真相大白于天下,但这样的事情太过于悲剧。
或许,只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才会体会到其中的悲痛吧?
我想,佘祥林肯定会后悔当年没有珍惜妻子而出轨,毕竟因为自己的过错和妻子争吵,不但让自己蒙冤入狱11年,让女儿失去了父爱和母爱,自己也未能尽到为老母亲养老送终的义务。
有些苦果要自己承担的……
而且,一切都回不去了!
还有,佘祥林是到家之后才知道自己是因为妻子的原因才能提前四个月出狱。
朋友们可能会问了:佘祥林当年不是被判15年有期徒刑吗?为什么他只坐了11年牢我要说“他提前四个月”出狱?
因为佘祥林在监狱中表现良好,从15年的有期徒刑减为11年半,所以当“亡妻”为他喊冤,他出狱的时候距离被释放只有四个月的时间了。
既然当年在池塘里打捞上来的女尸不是张在玉,那么她是谁呢?
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这个故事可能很难找到答案了,因为虽然当地表示会做DNA检测,但却迟迟未做……)
获得自由的佘祥林回到家里后就来到母亲的坟前,一想到母亲因为他的事情死都不能瞑目他就痛不欲生。
但人死不能复生,所以他只能跪在母亲的坟前告慰亡魂:母亲,我已经蒙冤沉雪了,母亲您当年的坚持是正确的。
朋友们可能也很想知道,佘祥林蒙冤入狱11年,难道不赔偿他吗?
国家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给予了他70万的补偿。在16年前,也就是2005年,能获得70万的赔偿,也是一笔巨款。
也许是在监狱里呆了11年,让他明白了很多道理,性情也收敛了很多。
看过佘祥林案件之后我想:人应该重视家庭,家和万事兴。佘祥林遭此大难,不就是因为自己出轨间接造成的吗?当然,在当时巧合的事情太多,而且,在那个年代破案技术手段匮乏,也算他倒霉
吧。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那毕竟是客观因素。
当然,虽然客观因素很多,但也不是冤假错案发生的借口,所以:谁是这起冤案的罪魁祸首?
朋友们各抒己见随意发言吧,但是,大家请和善发言,注意法律法规、别太激烈……
结语:人应该重视亲情、重视家庭,不要做无谓的争吵;家庭应该做到团结,共同努力才会更幸福。
(文徐江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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